作为弘法基金的钱被骗了,谁该负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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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法师答:那就看谁是弘法基金负责人。就好像一个公司的法人,由他来负责任。如果他不是一个负责人,你不能让其他人去负这个因果责任。我们接受信众的善款去做弘法利生的事情,每分钱都是从信众的虔诚心来的,辛苦钱,一定要善用,不能错因果。让你印什么经书,你不能印其他经书,买砖的钱不能去买瓦,不能交替使用。所以弘法基金的管理者,负责人,一定要深信因果,尤其要对盗戒这条戒,要把它的开遮持犯,都要搞清楚。要么你做弘法利生的事情,好像在修功德,最后却是求升反堕啊,十分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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