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文章背景颜色设置

李炳南问答

李炳南答:有人未娶妻,亦未侵犯过女淫,但有时欲火燃烧

浏览: 次 

背景色: 未选择

问:有人未娶妻,亦未侵犯过女淫,但有时欲火燃烧不能自禁,常犯手淫,此患何法可治?此是否与犯女淫同罪?将来受报如何?(潘玉泉)

  李炳南答:比犯女性罪轻,因未加害对方也。淫为恶首,意犯之,身手犯之,此种淫习气愈习愈深,念念即在八识田中,将来淫种子(习气)起现行,定牵神识堕落三途(畜生饿鬼地狱),即现在做此事时,冥冥之中,亦有鬼神见之,知环周皆有见者,做此岂不丑乎?纵不解佛理,不闻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乎?

喜欢 (0)
阅读文章如发现错字或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点此报错

热点推荐

精华推荐

  •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不发布任何信息

特别声明:本站服务器置于海外,仅供海外华侨浏览

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

WWW.JUEWU.ORG

觉悟佛教网

没有版权,欢迎转载

关于本站

2019-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