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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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宗,因着重研习及传持戒律而得名。实际创始人为唐代道宣。复因道宣住终南山,又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称。律宗的教理分成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也称四分律宗。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实践;戒相是戒的表现或规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该宗的主要学说是戒体论。戒体是受戒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即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这是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论。
曹魏黄初三年,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此云法时)尊者来到洛阳,得知我国缺少律法的传承,遂发愿弘扬律法。嘉平二年,昙摩迦罗译出《僧祇戒心》一卷,并敦请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举行传戒大典,开十大僧传戒的先河,为我国传授戒法之始,昙摩迦罗尊者因此而成为我国四分律宗的开祖。
“四律”译出之后,虽然受到相当程度的研究,但是普遍以弘扬《十诵律》为主,一直到北魏孝文帝年间,《四分律》才渐渐受到重视,推行于北方。在关中原来盛行《僧祇律》,自洪遵律师入关大倡《四分律》后,《僧祇律》逐渐式微,《四分律》遂一枝独秀的弘扬开来,至唐朝时达到鼎盛。
南山道宣律师,以大乘教义解释《四分律》,为《四分律》之集大成者。道宣久居终南山,大弘律宗,因而有“南山律宗”之称。宋代大智律师中兴律宗之后,将历代留下有著作思想贡献的祖师列出九位:
1.法正尊者(梵名昙无德尊者):《四分律》主。
2.法时尊者(昙摩迦罗尊者):中国律宗初祖。
3.法聪律师:中国律宗二祖。
4.道覆律师:作疏问答立义。
5.慧光律师:作《四分律疏》四卷。
6.道云律师:作《四分律疏》九卷。
7.道洪律师:作《四分律钞》。
8.智首律师:作《广疏》二十卷。
9.道宣律师:作《四分律行事钞》等五大部。
上述九祖中,道云律师门下共出二派,除了道洪外,另有一弟子洪遵。洪遵传洪渊,洪渊传日光寺法砺,法砺传道成。道成门下有满意、怀素两大弟子,各居西塔、东塔。怀素一派自成新说,形成“东塔律宗”。满意则大弘法砺的“相部律”。满意传大亮,再传昙一。昙一讲《四分律》共三十五遍,同时弘传相部、南山二宗,并对道宣《行事钞》及法砺《四分律疏》的异同,加以考究,写成《发正义记》,阐扬义理,宣说二部的差别,使南山律宗更加彰显于后世。荆溪湛然、清凉澄观,皆曾从其习律。
律宗系谱:
“南山宗”、“相部宗”及“东塔宗”三派,各有其传承及著述,其中以南山一宗最为盛行,流传最久,影响最深。尤其南山律宗通于大小乘,特别受到中国人的欢迎,因此律宗的传承,所谈的就是南山律宗一脉的传承。
道宣门下众多弟子中,以秀律师(一说周律师)继嗣法统,为南山律宗第二祖,其后相承诸祖为:道恒、省躬、慧正、法宝、元表、守言、元解、法荣、处恒、择悟、允堪、择其、元照、智交、准一、法政、法久、了宏、妙莲、行居、真照等。
南山宗系谱:
十九世纪中,太平天国之乱起,宝华山首当其冲,破坏甚钜;乱后重建,每年戒坛仍常开坛授戒,然南山一脉曾一度失其三大部。至清末,由徐蔚如从日本请归,重刊于天津刻经处。民国建立以后,弘一律师起而复兴律宗。弘一律师(公元一八八○--一九四二年)初修净土,参访多处名山大寺后,深感律法不明,佛教难以发展,乃发奋钻研律学,以弘扬南山律宗为己任,遍考中外律丛,校正三大部及其它律藏,着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道祖略谱》、《戒本羯磨随讲别录》、《四分律含注戒本讲义》等。同时创办“南山律学院”,以延续律宗法脉。弘一大师在律学上的成就,以及对中国佛教的影响,受到现代学者一致的肯定。
日本律宗:道宣门下弘景的弟子鉴真律师(公元六八七--七六三年),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在扬州大明寺以戒律化导一方。当时有日僧荣叡、普照等前来中国求法,于天宝元年(公元七四二年)恳请鉴真东渡弘传律法。鉴真携带相部法砺的《中疏》、南山三大部,以及大批文物、药材等东行,历尽艰辛,十一年来,分五次渡海失败。第六次,双眼已经失明,但仍不稍减其赴日之志,终于抵达日本都城奈良,依道宣的《戒坛图经》,于东大寺筑坛,亲自为君民上下传授菩萨戒,并为日僧重授戒法。天皇诏赐“传灯大法师”之号,日本律宗由此肇始,鉴真被尊为日本律宗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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