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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论讲记

九十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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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种子的作用产生苗芽即是作用理,应该通达:这一点即是种子的法性力,就像火的自性为暖热一样。所以,任何因凭借自己无有阻碍的一种能力,并不是不生自果;或者错乱生果,比如青稞种产生豌豆等;也不会出现无穷生的现象,因一般只要生果之后,此层因果便会截断。这就是一切有实法所具有的法性力,或者叫做作用理。   那么,芽是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还是未灭的种子中产生呢?   实际上,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不合理,未灭的种子中产生也不合理。所谓的果只不过是从前一刹那种子这一近取因中产生而已。不管是农民还是学习教理者,只是将前面的种子这一因作为生芽的因,而承许未灭的有实法与已灭的无实法中任何一者生果都不合理。   前面也已经讲了,种子相续不间断地产生苗芽,真正的因果中断而无法产生的概念始终得不到,因此,说种子灭完的无实法中产生以及种子未灭的有实法中产生都不合理。   真正的苗芽是依靠种子的色法部分产生,还是种子上无有他法的遣余部分产生?实际上,之所以说因果是虚妄假立的原因就是这样,无论色香等还是八种微尘都不可能作为真正的因。如果将灰色种子在方向上分为东南西北,或者从时间上分为过去、现在、未来,现在也是分为一刹那一刹那,那么,除了单独分开作为因的这一部分,其他部分根本不能充当因,如此一来,整个名言也就全部瓦解了。为什么呢?依靠因产生果是人们共称的一种名言,你却对因作了方向、时间、形象等方面的区分,然后说这一部分可以作为因、那一部分不能作为因,这样一来,所谓因缘聚合产生果的说法也就不能成立了,因为除特定的那一部分,其他任何法都不可能成为因。   真正来讲,因果与幻化没有任何差别。人们经常将梦境、魔术作为幻化的比喻,认为幻化的大象、骏马是虚假的,而种子生芽是实有的。大慈大悲的佛陀在《宝积经》等很多经典中说:诸法如幻如梦。为什么这样讲呢?从现而无自性的角度来讲,因果与幻化实际无有任何差别。   从做梦的角度来讲,梦境中大象的显现,最初的时候没有产生过,正在做各种动作的时候其实体也不存在,最后也不知道消失于何处。同理,对绿色的苗芽进行观察,其实它前面根本找不到一个实有的因,最后灭尽的时候也是什么地方都找不到。即使正在显现的时候,以离一多因或者金刚屑因来观察,也与镜中影像一模一样,大慈大悲的佛陀在众多经典中说诸法如幻如梦的原因就在这里。对于这一点,单单字面上、口头上理解是不行的,应该在内心深处体会到:一切万法的本体,正如佛陀所说的那样,是如幻如梦、无生无灭的。   释迦牟尼佛在第二转法轮中抉择一切法从空性中产生,正在安住时也是安住在空性当中,最后灭尽时也是在空性中消失。第三转法轮包括《宝性论》等法门在内,则抉择了万法最初在光明如来藏的妙用中起现,中间安住以及最后消失也同样除光明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法。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具有非常甚深的意义,如果没有长久闻思串习,仅仅从字面上不一定通达其中的深义,但是,为了通达这些甚深教义,在闻思过程中哪怕只是心中作意也会有不可思议的功德。   此处讲到,如果承认因和果之间存在一种成实的产生,那从时间、方向等各方面应该经得起观察,可是一观察,所谓的名言全部都会如同水泡一样破灭。一切有实法也是同样,依靠智慧进行分析,根本经不起任何观察,马上就会消于法界,与夏天的彩虹无有二致。所以,静命论师说,未观察似乎实实在在存在,就好像愚童执著彩虹的美丽一样,真正去寻找剖析其实质,完全是现而无自性的本体。   说“所谓的瓶子唯一是色尘”是完全不合理的,这只是对它部分的理解。同样,对于因和果之间接触、未接触进行观察,实际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合理,但以因无欺引上自果却是一种无可否认的规律。   在相关的经典和论典中是这样说的:不论太阳还是月亮,在澄清水池中完全可以映现出与之一模一样的影像。如果对此进行观察,月影正在水池中显现的时候,天月的色法与水月这种影像接触还是不接触?所谓的接触和不接触实际都不合理,这一点我们可以现量见到。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就如同天月不存在则水月不会显现一样,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很巧妙的自然规律,当因完整无缺时果自然会现前。   大家对诸佛菩萨以诚信心祈祷时,就如同澄清的水器放在地上一样,诸佛菩萨的加持力必定会原原本本显现。比如经堂里面有一千个人一心一意祈祷莲花生大士,那么,在每一个纯洁的心池当中,都可以显现莲花生大士加持的月影。这时,莲花生大士的加持与我的心是接触还是不接触?即使名言中也是不可能观察的,这就是一种缘起规律。   以因本身的能力可以生果,唯一是缘起规律。现在的很多物理学家、化学家每天苦思冥想,但对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根本得不出一个真正的结论,因此,只要超越了缘起规律的范围,无论如何下定义也是没办法的。当然,作为佛教徒不会顽固不化、心存嫉妒,只要你除因缘和合以外能够说出另外一种因与果的关系,我们也是可以承认的,但是,自古以来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这一范围,唯有佛陀的缘起规律才能说明一切万法真实的正相。   对于“种子生芽、业现果报”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到底因灭以后产生还是因未灭产生呢?在未灭的情况下,果已经产生的时候因还存在,如前所说就会出现因果同时的过失。假设从灭法中产生,种与芽之间已经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则会出现因果并非一个相续的过失。种、芽之间如果未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所谓的因怎么会成为灭法呢?不应该灭,而种子始终未灭,以因生果的情况也就不会存在了。   下面再来观察,种子灭的第一刹那未灭的同时生芽还是已灭之后生芽?如果是未灭的同时生芽,灭法之因与苗芽之果二者已经同时存在,因而不合理。如果是已灭后生芽,那么,第一刹那灭法已经灭尽后会再度出现第二刹那的灭法,这时,第二刹那的灭法与芽同时并存,因果又成同时了,所以也不合理。这样一来,除了灭法产生灭法以外,产生苗芽的机会始终不可能存在,最后灭法已经遍满虚空了。   如果说灭法并非刹那性,这种恒常又有实的事物无有功用的缘故,又怎么能充当生果之因呢?这种所谓的因也可以生果的话,恒常存在的自在天也应该生果了。由此可见,即使种子已经灭尽,但后面始终会有灭法出现,所以永远不会有生芽的机会。   此外,由于始终被灭法占据,因和果的相续已经全部断绝,必定导致一切法永不存在的结局。正如本论《难释》中所说的那样,从已灭和未灭的两种因中产生均不合理的缘故,应该对以因生果这一法尔理诚信不移。   对于因和果之间的关系应该如此抉择,这样的道理,哪怕多少个佛教徒或者智者来到你跟前,除此之外也不会再有其他说法,在其他的非佛教徒面前,也是完全可以站得住脚。这种定解一旦生起,你的相续中已经生起了名言中因果的正见。《四百论》中说:即使毁犯戒律,也切莫失毁正见。   作为一个修行人,对自相续中的因果正见应该把握一种分寸。有些人太过分了,由于中观和密法当中出现了“因不存在、果也不存在”之类的词句,于是认为因和果都不存在,这样的话,中午没有必要吃饭,也没有必要为了吃饭先生火了,所以不能这样想。有些人也太执著了,认为因果是稳固不坏的、永远不能摧毁的,说“万法是空性的,因果是不空的”,这也是绝对不合理的。   任何一个法,有现相的层面也有实相的层面,根据自己智力的不同,可以着重现相也可以着重实相,但无论着重哪一个侧面,在这一侧面的规律都不能违越。比如对胜义空性一窍不通,那么就不可能超越因果;如果真正通达了胜义谛,名言的规律或法则也是可以超越的。   所以,大家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应该有所收获,什么样的收获呢?对万法的真相一定要把握一种分寸。不要认为什么都是空的,对一切因果全部不在乎;也不要认为一切法实实在在存在,永远都不空,无论任何一种场合都不要过分执著。   在闻思的过程中,自己应该将麦彭仁波切和其他高僧大德的教言结合起来修持,自相续中的世界观也好、因果观也好,应该在内心生起一定的定解,对于名言与胜义的因果界限有一种标准,这一点非常重要。   以种、芽作为比喻,在名言中,包括牧童以上的人都会说因灭了以后生果,为什么会如此安立呢?这只是为了遣除因本身在果位存在这一点,才说依靠因产生果的。实际上,仔细观察因如何产生果时,根本得不出任何结论。根登群佩说:智者在越接近万法实相时,越是哑口无言。对于种子与苗芽越观察越无法以语言来表达,因为一切法的实相不可能用语言表达出来,就如同一开始可以用手指来指月亮,但真正望过去时,所谓的手指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语言只是暂时了解万法真相的一种方法,真正来讲,万法的真相根本无法以语言文字来代替,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同样。   因的刹那灭尽与果的刹那产生二者,如果未被他法中断而生灭,也就不会存在因果生灭的情况。除了先前的因本身以外,能生果的灭法在因灭亡之后遗留下来从而成为有实法,这一现象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切果虽然以因作为前提而产生,但在理解时应该明白,所谓的前提也就是指除因以外不存在任何能生果的有实法。   辛二、现基必为实空:   故谓俗无因,非理亦不然,   设若此近取,真实请说彼。   此处主要破有实宗的观点。   有些人认为:所谓的世俗法无因是不合理的,应该存在因。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如果真正存在一个近取因,你应该指出来,到底这个因是什么?按照中观宗的观点,一切万法产生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为什么呢?一切法在无有自性的同时,以因生果的方式不灭而显现,因此万事万物绝对是在自性不成立的同时显现的。   有实宗的论师说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应该实有存在,唯识宗认为依他起识在胜义中也是存在的,他们认为万事万物的显现必须有一个基,如果现基不存在肯定不合理。   实际上,这样一种世俗的现基或近取因如果真实存在,那么请你们一定要指点出来。假设真正存在这样一种现基,一切法都是依靠它来产生的话,中观宗也可以承认,但是以真正的智慧进行观察时,一切法即使在世俗中也是不存在的,《入中论》说[1]:以理证来观察时,一切法在世俗中也不存在,就像石女儿的自性产生在世俗和真实义中都不存在一样。   静命论师在此说到:如果无有任何理证妨害而真实存在的话,我也会承认它是因。可是,依上述理证已证实一切所知均不成立为实有,所以,要安立实有之因实在是无能为力,正如龙猛菩萨在《成名言论》中说“字一咒皆无”一样。   全知果仁巴曾说:不要说藏地,就连印度也是没有《成名言论》。不过,《中观六论》中的《成名言论》,的确在藏文中没有翻译过,只有其他五部论典。   《成名言论》中说:所谓的密咒并非一个字,而是由很多字组成的,如果其中一个字没有都不可能成为此密咒,那么,所谓密咒的加持是不是仅仅一个字的功用呢?并不是,这也是一种因缘和合。妙药也是同样,其中存在很多成分,单单依靠一种元素能否起到药用呢?根本不行,实际这也是因缘和合才可以有效用的。在魔术中显现的大象、骏马等,也需要木板、石子以及幻师的技术等很多因缘聚合才能显现。所以,《成名言论》中也以密咒、妙药、魔术等比喻说明了一切法缘起而现的道理。    

[1] 《入中论》:如石女儿自性生,真实世间均非有,如是诸法自性生,世间真实皆悉无。 喜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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