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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尼沙罗尊者问答

恶行造成,业力不能影响生命。在佛教的道德观是否存在一种“公平”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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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尼沙罗尊者答:我们有时谈论业力的公平性,不过业力的运作形式与我们一般理解的公平性并不对应。以下稍作解释。

   业是动机[意志]。每一时刻体验的业力由三部分构成: 旧业的果报、当下之业、以及当下之业的果报。这就意味着,当下并非完全由过去缘定。例如,面对旧日的恶业果报,你可以采取一种善巧的互动方式,那样做感受的苦,较之你若以不善巧方式作出回应将可能感受的苦,程度上要缓和。这就是为什么,佛陀从未说某人因某个特定的业而“应得”苦痛。该业必然依其动机的质量生起果报,但是为了那些果报被体验到,需要在它们结果的过程中,与之互动。这就意味着,过去作了坏事的人所受的业报之苦,在程度上不及被他伤害者所受之苦,是有可能的。如果他或她回心转意,善修禅定,那么当那些有害的业开始结果时,这位禅修者的新技能将会减轻该果报的痛苦一面,甚至有可能把它完全遮去。

   另一方面,我们一般的公平感所依据的概念是: 整个事件存在着有始有末、情节明确的线索。在那样的明确限定之中你可以计算,是谁挑起事端,谁作了数量为X的善事或恶事,谁做的事多于或少于X,等等。接着你可以作一个清算。不过,轮回的初始点连佛陀也不能确定,事件的发展,没有一个明确的起点。谁从他人那里受了数量为X的苦,谁又必须赔偿数量为X的苦,这笔帐你是算不清的。某些业在结生果报,另一些业在结生果报,两者以某种方式在互动,就是这么回事。由于我们在一天当中按照如此繁多的动机在行动——对于这些动机,我们有时完全清醒、有时只是半醒——因此每个人的业力种子库当中存储之业,量巨而质杂。这就是为什么佛陀说,你要想追究业力运作的全部,不免会陷入精神困境。

   这也是为什么,佛教不怎么以确立公平[伸张正义]为志业。常常我们所做的纠错之举,本身亦不正确。因此,与其试图纠错,不如你尽量做对——以尽量无伤害的形式——并且尽量防止错事的发生。

   至于被老鹰攻击的鸽子问题,佛陀允许比丘们在受威胁时,为了自卫可以还击,但是他忠告说,不要屈服于嗔怒,不要对威胁者升起恶意。最重要的是,他们回击时不应带着杀心。同样原则也适用于居士。这就意味着,你可以保护自己——只要你不破坏杀生、偷盗等戒律、只要你能够保持心智清醒,把注意力放在终止他人的不善巧行为上,而不是放在报复上。做起来必须十分小心,但是随着修练,并非是我们人类所不可及的。

   重要的是必须记得: 如果你能够想到的打败老鹰的唯一办法是破戒,那么就让他们赢得那一场战役。如法句经所说,战胜千人,不若战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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