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第八章:缘之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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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缘之概要
(Paccayasangahavibhaga)
节一:序文
Yesam sankhatadhammanam ye dhamma paccaya yatha
Tam vibhagam ih’edani pavakkhami yatharaham.
于此我应适当地详细解释诸有为法之分析、属于它们诸缘之法,以及(它们)如何(互相牵连)。
节一之助读说明
于此我应适当地详细解释:在解释了四种究竟法及它们的类别之后,如今阿耨楼陀尊者在此章「缘之概要」里,再进一步解释它们之间的关系,即由缘力(paccayasatti)所连系的缘法(paccayadhamma)及缘生法(paccayuppannadhamma)。
诸有为法(yesam sankhatadhammanam):有为法是依靠诸缘而生起之法,即:一切心、心所及色法(除了四种相色──见第六章、节十五)。
属于它们诸缘之法(ye dhamma paccaya):缘是对其他法的生起及住立有资助(upakaraka)之法。这即是说当缘在运作时,将会导致其它与它有关连而还未生起之法生起,及已生起之法得以久住。一切有为法及涅槃与概念都包括在缘法这一组之内。[1]
以及(它们)如何(互相牵连)(yatha):这是指在诸缘法及有为法之间运作的二十四缘力。这些也将(在此章)分析。
节二:简说:两种方法
Paticcasamuppadanayo patthananayo ca ti paccaya-sangaho duvidho veditabbo.
Tattha tabbhavabhavibhavakaramattopalakkhito paticcasamuppadanayo. Patthanayo pana ahacca-paccayatthitim arabbha pavuccati. Ubhayam pana vomissitva papabcenti acariya.
缘之概要有两个部份:
一、缘起法;
二、发趣法。
当中,缘起法的特性是一法依靠其它法而纯粹只是发生。发趣法则依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而说。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
节二之助读说明
缘起法:「缘起」这一词是由paticca(缘于)及samuppada(生起)两个字组成的复合字。通常这一词是指在节三里所解释及常见于诸经的十二因缘。
此缘起法的法则可通过以下常见的格言来形容:「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pajjati)。在此书里,该法则则被形容为:「一法依靠其它法而纯粹只是发生」(tabbhava-bhavibhavakaramatta)。在此tabbhava「其它法」是指缘的生起,bhavi(一法)是指有为法,而bhavakaramatta「纯粹只是发生」是指有为法只是发生。
运用此法则于经中的十二因缘时,它是指当无明等任何缘存在时,那么,依靠该些缘法,行等诸缘生法也都存在。
发趣法:这是记载于《阿毗达摩论》第七部《发趣论》(Patthana)的方法。有别于只是解释缘法如何造成缘生法生起的缘起法,发趣法也解释「缘力」(paccayasatti)。力(satti)是有能力带来或完成某种效果之法。就有如辣椒之辣是潜藏在辣椒之内,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同样地,缘力是潜藏在缘法里,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一切缘法都具有各自特有的缘力,而即是此缘力使它们能够造成缘生法生起。
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这是对晦涩难懂的巴利词组ahaccapaccayatthiti的尝试性译文。列迪长老解释该词组为「诸缘的特力,即它们在各种不同方面的资助力」,而他说有别于只举出缘法的缘起法,发趣法则全面地举出诸缘的特有资助力。
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清净道论》第十七章里记载了混合解释法,其中运用了二十四缘来阐明十二缘起支每一对之间的关系。
缘起法
(paticcasamuppadanaya)
节三:基本程序
Tattha (1) avijjapaccaya savkhara, (2) savkharapaccaya vibbanam, (3) vibbanapaccaya namarupam, (4) nama-rupapaccaya salayatanam, (5) salayatanapaccaya phasso, (6) phassapaccaya vedana, (7) vedanapaccaya tanha, (8) tanhapaccaya upadanam, (9) upadanapaccaya bhavo, (10) bhavapaccaya jati, (11) jatipaccaya jaramarana-soka-parideva-dukkha-domanass’upayasa sambhavanti. Evam etassa kevalassa dukkhakkhandhassa samudayo hoti ti. Ayam ettha paticcasamuppadanayo.
于此,一、缘于无明,行生起;二、缘于行,识生起;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六、缘于触,受生起;七、缘于受,爱生起;八、缘于爱,取生起;九、缘于取,有生起;十、缘于有,生生起;十一、缘于生,老、死、愁、悲、苦、忧、恼生起。如是生起了这整堆苦。于此,这是缘起法。
节三之助读说明
缘起法:缘起法基本上是解释生死轮转(vatta)的因缘结构,开显维持生死轮转及令它从一世转到另一世的诸缘。在注疏里,缘起被定义为:诸果同等地依靠诸缘的聚合而生起(paccaya-samaggim paticca samam phalanam uppado)。这显示了没有单独的因能够产生单独的果,也没有单独的果能够缘于单独的因而生起。反之,永远都是一组的缘产生一组的果。在十二因缘里只有说及一法是另一法的缘,这么说是为了指出在一组缘当中最为主要的缘,以及指出它与一组果当中最为主要的果之间的关系。[2]
(一)缘于无明,行生起:无明(avijja)是痴心所,覆盖了对诸法真实性的觉知能力,就有如白内障阻碍看色所缘的视力。根据经教法的解释,无明是没有四圣谛的智慧。根据论教法,无明是没有对以下八事的智慧:四圣谛、过去世、未来世、过去世与未来世、缘起。
行(sankhara)是与二十九世间善及不善心相应的思心所。八大善心及五色界禅那善心里的思整体地被称为「福行」(pubbabhisankhara);十二不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非福行」(apubbabhisankhara);而四无色禅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不动行」(anebjabhisankhara)。
当有情的心流还是受到无明影响时,行即会制造能够产生未来世的业。由此无明被称为产生行的主要缘。无明在不善业里很显著,而在世间善业里则是潜伏性地存在。所以世间善与不善行两者皆被说为缘于无明。
(二)缘于行,识生起: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缘于行(上述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而生起。在前一世死时,其中一个累积在心流里特强的业即会在下一世与该业相符之地里产生十九种结生心之一。如在第五章、节廿七至卅三里所解释,在随后的生命期里,其它以往所累积的业也能够根据情况产生其它种类的果报心。
(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在第二项里的「识」专指「果报识」,然而在此它则是指「果报识」及前世的「业识」两者。「名」(nama)一词是指与果报识相应的诸心所;「色」(rupa)一词则是指业生色。在「五蕴有」(pabcavokarabhava)里,即是在拥有一切五蕴的界地里,识缘生了名色两者。但在「四蕴有」(catuvokara-bhava)里,即在无色界天里,它只缘生了名法。而在「一蕴有」(ekavokarabhava)里,即在无想有情天里,它只缘生色法。于五蕴结生,当结生心在结生那一剎那生起时,同时也生起了受、想、行三名蕴,以及某些色聚──于人类,该些色聚是身十法聚、性根十法聚与心所依处十法聚。由于心(识)在这些俱生名色法里是主,所以说识缘生了名色。
(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在此,「名色」的定义与第三项相同。在六处当中,首五处是眼、耳、鼻、舌、身五净色,而意处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当业生色生起时,它们缘助也是属于业生色的五净色生起。当诸相应心所生起时,它们缘助于此称为意处的果报心生起。换言之,果报心缘生名,而名则缘生果报心;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缘」(abbamabbapaccaya)。在欲地里,名色缘生所有六处;在色地里,它们则只缘生眼、耳及意三处;在无色地里则只有名缘生意处,这是该地仅有之处,因为在其地完全没有五色处。
(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在此「触」(phassa)是指与果报心相应的触心所。触是心、诸心所及目标「前来相聚于」(sangati)六处当中之一处。生起于眼处的触名为「眼触」。它是眼净色、色所缘及眼识之相聚于一处。其它的耳触等也同样地依靠各自的处生起。「意触」则是与除了双五识之外的二十二果报心相应的触。由于触必须有处才能生起,所以说触缘于六处而生起。
(六)缘于触,受生起:每当触生起时,受(vedanŒ)即会缘于该触而同时生起。触是识与目标接触,而在它们接触时必定会有某种缘于触而生起的感受。受有六种:眼触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及意触生受。在感受的素质方面,受依据其处及目标可以是乐受、苦受或舍受。
(七)缘于受,爱生起:受缘生渴爱(tanha)。爱有六种:(颜)色爱、声爱、香爱、味爱、触爱及法爱。每一种又可依以下三方面分为三种:一、纯粹只是渴爱欲乐;二、渴爱有(生命),即含有常见(sassataditthi)的渴爱;三、渴爱断灭,即含有断见(ucchedaditthi)的渴爱。在究竟界上,所有不同种类的爱都是贪心所(lobha)──见第七章、节卅八。
虽然爱可依其目标而分别,但事实上爱是依靠接触目标而生起的受。若人体验到乐受,他就会享受该乐受,而他追求该目标的目的纯粹只是因为它能够激起乐受。反之,当他体验到苦受时,他会渴望脱离苦,以及渴望会有某种乐受取代它。舍受的本性是宁静的,而这也能成为渴爱的目标。如是三种受缘生了种种爱。
(八)缘于爱,取生起:在此,「取」(upadana)是在前文已解释的四种取(见第七章、节七)。「欲取」是强化了的爱,是贪心所的一种呈现方式;其它三种取是邪见心所的呈现方式。这些取都缘于爱。于第一项,对目标微弱或起始的贪名为爱,而强化了的贪则名为取。于其它三项,缘生邪见的贪名为爱,在受到该贪的影响之下而接受的邪见则名为取。
(九)缘于取,有生起:有(存在)有两种:业有(kammabhava)与生有(upapattibhava)。业有是指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或一切能够产生新一世的善与不善业。生有则是指三十二种果报心、它们的相应心所及业生色。
取是业有之缘;在取的影响之下,人们才会有作为而累积了业。取是生有之缘,因为即是取导致人们依所造之业再生死轮回。
(十)缘于有,生生起:于此,生(jati)是指新一世的世间果报心、其相应心所及业生色生起于其中一个生存地。使到未来世发生的主要缘是善与不善业,即业有。
(十一)缘于生,老死等生起:一旦生发生,老死已是无可避免的,而在生与死之间也可能会生起其它苦,例如愁、悲、苦、忧及恼。这一切苦的根源即是生,所以把生列为它们的主要缘。
如是生起了这整堆苦:在第十一项里所举出的整堆苦即因上述互相牵连的诸缘法及缘生法而生起。
节四:分析的类别
Tattha tayo addha, dvadas’angani, visat’akara, tisandhi, catusankhepa, tini vattani, dve mulani ca veditabbani.
当知有三时、十二支、二十法、三连结、四摄类、三轮转及二根。
节五:三时
Katham? Avijja, sankhara atito addha; jati, jaramaranam anagato addha; majjhe attha paccuppanno addha ti tayo addha.
如何?无明与行属于过去世;生及老死属于未来世;中间八支属于现在世。如是一共有三时。
节五之助读说明
当十二支依三世分别时,应明白这只是为了显示生死轮回里的因缘结构。当知被归纳于某一世的缘起支并不是只在该世运作,而不会在其它世运作。事实上,如节七里所指出,在每一世里都有这些互相牵连的十二缘起支。
节六:十二支
Avijja, savkhara, vibbanam, namarupam, salayatanam, phasso, vedana, tanha, upadanam, bhavo, jati, jaramaranan ti dvadas’angani. Sokadivacanam pan’ettha nissandaphala-nidassanam.
十二支是: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处;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所示的愁等词是(生之后)偶有的结果。
节七:四摄类
Avijja-sankharaggahanena pan’ettha tanh’upadana-bhava pi gahita bhavanti. Tatha tanh’upadana-bhavaggahanena ca avijja-sankhara; jati-jaramaranag-gahanena ca vibbanadiphalapabcakam eva gahitan ti katva:
Atite hetavo pabca idani phalapabcakam
Idani hetavo pabca ayatim phalapabcakan ti.
Visat’akara, tisandhi, catusankhepa ca bhavanti.
于此,在提及无明与行时,爱、取与有也已包括在内。同样地,在提及爱、取与有时,无明与行也已包括在内。在提及生与老死时,识等五果也已包括在内。
如是有:
一、过去五因,
二、现在五果;
三、现在五因,
四、未来五果。
如是有二十法、三连结及四摄类。
节七之助读说明
当心中的无明还未断除时,爱与取就还会生起;而每当爱与取发生时,它们都是以无明为根本及与它俱行。再者,「行」与「有」二词都是指同一种究竟法,即:造业之思。因此,每当提及其中一词时,另一者也已包括在内。在二十法当中并没有个别列出生与老死,因为它们是名色法之相,而不是究竟法。它们所代表的究竟法是从识至受这五个缘起支。
三连结是:一、过去因(行)与现在果(识)的因果连结;二、现在果(受)与现在因(爱)的果因连结;三、现在因(有)与未来果(生)的因果连结。
节八:三轮转
Avijja-tanh’upadana ca kilesavattam; kammabhava-sankhato bhav’ekadeso sankhara ca kammavattam; upapattibhavasankhato bhav’ekadeso avasesa ca vipaka-vattan ti tini vattani.
三轮转:
一、无明、爱与取属于烦恼轮转;
二、称为业有与行的生存一部份属于业轮转;
三、称为生有等的生存一部份属于果报轮转。
节八之助读说明
这三轮转显示了生死轮回的方式。最为基本的轮转是烦恼轮转。在受到无明蒙蔽及渴爱驱使之下,人们投入于造作种种世间的不善与善业。如是烦恼轮转引生了业轮转。当此业成熟而产生果报时,那即是业轮转引生了果报轮转(异熟轮转)。在对这些苦乐的果报作出反应时,还沉溺于无明的人即会受到渴爱所制伏,而欲享受更多愉悦体验、执取已获得的、以及尝试避免痛苦的。如此果报轮转再引生另一个烦恼轮转。如是这三轮转不断地转着,直至无明被诸圣道根除。
节九:二根
Avijjatanhavasena dve mulani ca veditabbani.
当知无明与爱是二根。
节九之助读说明
无明被称为从过去直透到现在受之根;爱被称为从现在直透到未来老死之根。
节十:总结
Tesam eva ca mulanam nirodhena nirujjhati
Jaramaranamucchaya pilitanam abhinhaso
Asavanam samuppada avijja ca pavattati.
Vattam abandham icc’evam tebhumakam anadikam
Paticcasamuppado ti patthapesi mahamuni.
通过断除此二根,轮回即会断灭。对于常受老死之惑逼迫者,一旦诸漏生起,无明即再次转起。如是大贤者说示三地缠结及无始的轮回为「缘起」。
节十之助读说明
在《正见经》(《中部‧经九》)里,舍利弗尊者受到询问以解释无明之因,而他回答道:「当漏生起,无明即生起」(asavasamudaya avijjasamudayo)。在询问他什么是漏的因时,他回答道:「当无明生起,漏即生起」(avijja-samudaya asavasamudayo)。由于在诸漏当中最为根本的即是「无明漏」(avijjasava),舍利弗尊者所说的意谓了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这即成立了无始(anadikam)轮回,因为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而如此往回推是无尽的。关于诸漏,见第七章、节三。
发趣法
(patthananaya)
节十一:二十四缘
(1) Hetupaccayo, (2) arammanapaccayo, (3) adhipati-paccayo, (4) anantarapaccayo, (5) samanantarapaccayo, (6) sahajatapaccayo, (7) abbamabbapaccayo, (8) nissayapaccayo, (9) upanissayapaccayo, (10) purejatapaccayo, (11) paccha-jatapaccayo, (12) asevanapaccayo, (13) kammapaccayo, (14) vipakapaccayo, (15) aharapaccayo, (16) indriyapaccayo, (17) jhanapaccayo, (18) maggapaccayo, (19) sampayuttapaccayo, (20) vippayuttapaccayo, (21) atthipaccayo, (22) natthi-paccayo, (23) vigatapaccayo, (24) avigatapaccayo ti ayam ettha patthananayo.
(此发趣法有二十四缘):一、因缘;二、所缘缘;三、增上缘;四、无间缘;五、相续缘;六、俱生缘;七、相互缘;八、依止缘;九、亲依止缘;十、前生缘;十一、后生缘;十二、重复缘;十三、业缘;十四、果报缘(异熟缘);十五、食缘;十六、根缘;十七、禅那缘;十八、道缘;十九、相应缘;二十、不相应缘;廿一、有缘;廿二、无有缘;廿三、离去缘;廿四、不离去缘。于此,这是发趣法。
节十一之助读说明
上面所列的二十四缘是《发趣论》的主题。《发趣论》详尽地解释了于《阿毗达摩论》第一部《法聚论》里列举的名法与色法之间种种互相连系的方式。若要正确地理解《阿毗达摩论》里的发趣法,至少必须明白每一缘所涉及的三法:一、缘法(paccayadhamma)──这是作为其它法之缘的法;此缘法通过产生、支助或维持其它法而成为其缘。二、缘生法(paccayuppannadhamma)──这是受到缘法缘助之法;它在受到缘法支助之下而得以生起或持续存在。三、缘力(paccayasatti)──这是缘法作为缘生法之缘的特有方式。
从节十三至廿七,阿耨楼陀尊者将会解释二十四缘如何构成了各种不同的法之间的关系。他没有照着原有的次序逐一地解释每一个缘法,而是把缘法及缘生法归纳为名法、色法及名色法三组,然后再把这三组组成六对以解释关于每一对之间的缘。在阐明这些节里的内文时,若遇到不清楚之处,我们将会提起每一缘所涉及的上述三法。
表8-1:二十四缘及其分类
[1] 译按:涅槃与概念是能作为其它法之缘的缘法,但它们不是缘生法或有为法,因为它们不是由于因缘和合而生。 [2] 在下文里的说明是依据《清净道论》第十七章及《迷惑冰消》第六章。 [3] 译按:对于两个相续生起的心,前生心是指在前一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后生心是指在后一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 [4] 诸师所接受的其中一种解释局限此「依处所缘前生依止缘」于死亡心之前第十七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所依处,而且是当临死速行取该心所依处为所缘的时候。列迪长老在其著作Paramatthadipani以大篇幅反驳该见解为太狭义;而在此所接受的是他的立场。 [5] 见《殊胜义注》巴、页三九二;英、页五○一。于此有个英文(及中文)不能表达的双关语:nama(名)是源自意为「倾向」或「转向」的动词词根nam。 ♡ 喜欢 (0)
1
因缘
14
果报缘
2
所缘缘
15
食缘
一、色食
二、名食
3
增上缘
一、所缘增上
二、俱生增上
16
根缘
一、前生根
二、色命根
三、俱生根
4
无间缘
5
相续缘
6
俱生缘
7
相互缘
17
禅那缘
8
依止缘
一、俱生依止
二、前生依止
a.依处前生依止
b.依处所缘前生依止
18
道缘
19
相应缘
20
不相应缘
一、俱生不相应
二、前生不相应
三、后生不相应
9
亲依止缘
一、所缘亲依止
二、无间亲依止
三、自然亲依止
21
有缘
一、俱生有
二、前生有
三、后生有
四、食有
五、根有
10
前生缘
一、依处前生
二、所缘前生
11
后生缘
22
无有缘
12
重复缘
23
离去缘
13
业缘
一、俱生业
二、异剎那业
24
不离去缘
节十二:简要应用 Chadha naman tu namassa pabcadha namarupinam Ekadha puna rupassa rupam namassa c’ekadha. Pabbattinamarupani namassa duvidha dvayam Dvayassa navadha ca ti chabbidha paccaya—katham? 名以六种方式作为名的缘。名以五种方式作为名色的缘。再者,名以一种方式作为色的缘,色也以一种方式作为名的缘。概念与名色以两种方式作为名的缘。名色以九种方式作为名色的缘。如此有六种缘。如何? 节十三:名作为名的缘 Anantaraniruddha cittacetasika dhamma paccup-pannanam cittacetasikanam anantara-samanantara-natthi-vigatavasena; purimani javanani pacchimanam javananam asevanavasena; sahajata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sampayuttavasena ti chadha namam namassa paccayo hoti. 名以六种方式作为名的缘: 刚灭尽的心与心所是现在心与心所的无间缘、相续缘、无有缘及离去缘。 前生速行是后生速行的重复缘。[3] 俱生心与心所互相作为相应缘。 节十三之助读说明 无间缘与相续缘:此二缘的意义相同,只是名称不一样而已;这是为了从稍微不同的角度看同一缘。如之前所作的诠释,无间缘是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属于缘生法的名法在它灭尽之后即刻生起,以便没有其它名法可以插入它们之间。相续缘是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属于缘生法的名法在它灭尽之后依照心之定法即刻生起。此二缘可应用于在任何一个剎那里灭尽的心与心所,以及紧随它们之后生起的心与心所。刚灭尽的心与心所是缘法,随后即刻生起的心与心所是缘生法。然而阿罗汉的死亡心并不能作为无间缘或相续缘,因为在它之后并没有任何心生起。 无有缘与离去缘:此二缘是另一对性质相同而名称不同之缘。无有缘是名法之灭尽给予其它名法有机会随它之后生起。离去缘是名法之离去给予其它名法有机会随它之后生起。此二缘的缘法及缘生法与无间缘及相续缘里的相同。 重复缘:于此缘,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与它同类但属于缘生法的名法在它灭尽之后更强更有效率地生起。就有如学生在重复地温习功课之下,变得对其功课更加熟悉;同样地,缘法在导致与它同类的缘生法相续地生起时,即对后者注入了更强劲之力。除了每一个心路过程里的最后一个速行之外,任何一个世间善、不善及唯作速行名法,只要它们能够作为下一个速行剎那里拥有同一种业力品质(善、不善或唯作)的名法之缘,它们即能作为此缘的缘法。后者是属于此缘里的缘生法。 虽然四出世间道心也是善速行,但它们不能作为重复缘的缘法,因为随它们之后生起的是属于果报心的果心,因此缺少了重复。虽然果心能相续地生起于速行的阶段,但由于它们是果报心,它们并不符合重复缘的缘法的定义。然而,在道心之前生起的欲界三因善心是属于重复缘的缘法,而道心则属于缘生法。 相应缘:此缘是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属于缘生法的名法一同生起及作为一个无可分离的相应组合;该组合的特征是同生、同灭、拥有同一个目标(所缘)及拥有同一个依处色(见第二章、节一)。对于此缘,若取任何一心(指心与心所的组合)的任何一个名法为缘法,其余的相应名法即是缘生法。 节十四:名作为名色的缘 Hetu-jhananga-maggangani sahajatanam namarupanam hetadivasena; sahajata cetana sahajatanam namarupanam; nanakkhanika cetana kammabhinibbattanam namarupanam kammavasena; vipakakkhandha abbamabbam sahajatanam rupanam vipakavasena ti ca pabcadha namam namarupanam paccayo hoti. 名以五种方式作为名色的缘: 因、禅支与道分是俱生名色法的因缘等。 俱生思是俱生名色的业缘;异剎那思是业生名色的业缘。 诸果报(名)蕴互相作为果报缘及作为俱生色的果报缘。 节十四之助读说明 因缘:于此缘,缘法的作用是有如根一般使到缘生法稳固。此缘的缘法是名为「因」的六种心所(见第三章、节五):贪、瞋、痴三不善因,以及可以是善或无记的无贪、无瞋、无痴三美因。缘生法是与每一因相应的名法及俱生的色法。俱生色是指在结生时生起的业生色,以及在生命期里生起的心生色。就有如树根是树存在、成长与稳固的根本一般,这些因引生了缘生法,以及使到它们稳固。 禅那缘:此缘的缘法使到缘生法紧密地观察目标。于此的缘法是七禅支,但只有五种心所(见第七章、节十六、廿三)。缘生法是与禅支相应的心与心所(除了双五识),以及俱生色法。虽然俱生色法并不能观察目标,但由于它们是因紧密观察目标的禅那支而产生,所以它们也被包括在缘生法之内。 道缘:此缘的缘法使到缘生法作为达到某个目的地的管道。此缘的缘法是十二道分,但只有九种心所(见第七章、节十七、廿三)。四邪道分是达到恶趣的管道,八正道分则是达到善趣与涅槃的管道。于此的缘生法是除了十八无因心之外的一切与道分相应的心与心所,以及俱生色法。虽然果报心与唯作心里的道分并没有导向任何目的地,但还是被列为道分,因为依它们的本性,它们与能够导向各种目的地之法类似。 业缘:此缘有两种:一、俱生业缘(sahajata-kammapaccaya);二、异剎那业缘(nanakkhanika-kammapaccaya)。 (一)于俱生业缘,缘法是八十九种心里的思心所,缘生法是与思心所相应的心与心所及俱生色法。于此作为俱生业缘的思使到其相应名法执行各自的作用,同时也激使某种色法生起。 (二)于异剎那业缘,缘法与缘生法之间间隔着一段时间。此缘的缘法是过去的善或不善思;缘生法是在结生与生命期里的果报心及其心所,以及业生色。于此,缘力是思产生相符的果报名法及业生色的能力。此缘也存在于道心与果心之间。 果报缘:此缘的缘法使到与它同生的缘生法保持被动及不活跃。此缘的缘法是果报心与心所;缘生法也是该些果报名法,以及俱生色法。由于诸果报心是因为业成熟而产生,它们并不活跃而且被动。如是,于熟睡者的心中,果报有分心连续不断地生灭,但其时他并没有致力于造身、语或意业,也没有清晰地觉知目标。同样地,在五门心路过程里的果报心也没有致力于识知它们的目标。只有在速行的阶段才有致力于清楚地识知目标,也只有在速行的阶段才有造业。 节十五:名作为色的缘 Pacchajata cittacetasika dhamma purejatassa imassa kayassa pacchajatavasena ti ekadha va namam rupassa paccayo hoti. 名只以一种方式作为色的缘:后生心与心所是前生(色)身的后生缘。 节十五之助读说明 后生缘:此缘的缘法支助及增强在它之前生起的缘生法。此缘的缘法是后生的心与心所;缘生法是在该心的前一剎那里生起、由一切四因产生的色法。此缘始于一世当中的第一个有分心,该有分心支助在结生那一剎那生起的业生色。就有如后来才下的雨辅助已有的植物成长一般,后生名法也能够支助前生色法。 节十六:色作为名的缘 Cha vatthuni pavattiyam sattannam vibbanadhatunam; pabc’alambanani ca pabcavibbanavithiya purejatavasena ti ekadha va rupam namassa paccayo hoti. 色只以一种方式作为名的缘:在生命期里,六依处是七识界的前生缘;五所缘是五门心路过程心的前生缘。 节十六之助读说明 前生缘:于此缘,属于缘法且已达到住时的色法致使属于缘生法的名法随之生起。这就有如先出现的太阳,带给在它出现之后才出现的人类光明。前生缘有两大分类:一、依处前生(vatthu-purejata);二、所缘前生(arammana-purejata)。 (一)在生命期当中,六依处色都作为依靠它们而生起的心与心所的「依处前生缘」(见第三章、节二十至廿二)。在结生的那一剎那,心所依处并不是名法的前生缘,因为其时心所依处与名法同时生起,所涉及的缘是俱生缘与相互缘。但在结生剎那生起的心所依处是随结生心之后生起的第一个有分心的前生缘。随后,在生命期里,心所依处作为一切的意界与意识界的前生缘。 (二)五所缘是取它们为目标的五门心路过程心与心所的「所缘前生缘」。再者,一切已达到住时的十八种完成色(见第六章、节二)都能成为意门心路过程心与心所的「所缘前生缘」。 节十七:名色作为名的缘 Arammanavasena upanissayavasena ti ca duvidha pabbatti namarupani namass’eva paccaya honti. Tattha rupadivasena chabbidham hoti arammanam. Upanissayo pana tividho hoti: arammanupanissayo, anantarupanissayo, pakatupanissayo ca ti. Tatth’alambanam eva garukatam arammanupanissayo. Anantaraniruddha cittacetasika dhamma anantarupanissayo. Ragadayo pana dhamma saddhadayo ca sukham dukkham puggalo bhojanam utu senasanab ca yatharaham ajjhattab ca bahiddha ca kusaladidhammanam kammam vipakanan ti ca bahudha hoti pakatupanissayo. 概念与名色以两种方式作为名的缘,即:所缘缘与亲依止缘。 于此,所缘是颜色等六种。但亲依止缘则有三种,即:所缘亲依止缘、无间亲依止缘及自然亲依止缘。 其中,当所缘变得显著时,它本身即成为所缘亲依止缘。刚灭尽的心与心所作为无间亲依止缘。自然亲依止缘则有许多种:贪心所等、信心所等、乐、苦、个人、食物、气侯、住所──(这一切)内外(之物)都能依情况作为善法等的缘。业也是其果报之缘。 节十七之助读说明 所缘缘:此缘的缘法是所缘,它使到缘生法取它为目标而生起。此缘的六种缘法是六所缘;取它们任何一个为目标的心与心所是缘生法。 亲依止缘:对于三种亲依止缘: (一)「所缘亲依止缘」(arammanupanissaya)的缘法是极可喜或重要的所缘,使到属于缘生法的名法极度依靠它地生起以识知它。 (二)「无间亲依止缘」(anantarupanissaya)的缘法及缘生法与无间缘的相同,只是在于缘力稍为有些差别。无间缘是导致后生名法在前生名法灭尽之后即刻生起之力;无间亲依止缘是导致后生法极度依靠前生法的灭尽地生起之力。 (三)「自然亲依止缘」(pakatupanissaya)所涉及的层面极广,其缘法包括了一切能够在往后有效地使到属于缘生法的心与心所生起的过去名色法。例如:以前的贪欲能够作为杀生、偷盗、邪淫等思的自然亲依止缘;以前的信心能够作为布施、持戒、禅修等思的自然亲依止缘;健康作为快乐与精进,生病作为愁苦与怠惰等的自然亲依止缘。 节十八:名色作为名色的缘 Adhipati-sahajata-abbamabba-nissaya-ahara-indriya-vippayutta-atthi-avigatavasena ti yatharaham navadha namarupani namarupanam paccaya bhavanti. 根据情况,名色以九种方式作为名色的缘,即:增上缘、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食缘、根缘、不相应缘、有缘及不离去缘。 节十九:增上缘 Tattha garukatam alambanam alambanadhipativasena namanam sahajatadhipati catubbidho pi sahajatavasena sahajatanam namarupanan ti ca duvidho hoti adhipatipaccayo. 其中,增上缘有两种: 一、所执着与重视的所缘是名的所缘增上缘。 二、四种俱生增上法是俱生名色的「俱生(增上缘)」。 节十九之助读说明 增上缘有两种: (一)「所缘增上缘」(arammanadhipati):于此缘,作为缘法的所缘支配取它为目标的名法。只有极为尊敬、珍爱或渴望的所缘才能成为此缘的缘法。事实上,此缘与「所缘亲依止缘」相同,差别只在于缘力稍为不同:后者拥有极有效能使到心与心所生起之力;前者拥有极强吸引与支配该些名法之力。 (二)「俱生增上缘」(sahajatadhipati):于此缘,缘法支配缘生法陪同它生起。此缘的缘法是欲、精进、心与观四增上缘(见第七章、节二十)。在任何时刻,只有它们当中之一能够作为增上缘,而且只发生于速行心。俱生的名色法是缘生法。 节二十:俱生缘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sahajatarupanab ca, mahabhuta abbamabbam upadarupanab ca, patisandhikkhane vatthu-vipaka abbamabban ti ca tividho hoti sahajatapaccayo. 俱生缘有三种:一、心与心所互相作为俱生缘,以及作为俱生色的俱生缘;二、四大元素互相作为俱生缘,以及作为所造色的俱生缘;三、于结生时,心所依处与果报(名蕴)互相作为俱生缘。 节二十之助读说明 俱生缘:于此缘,缘法在生起时导致缘生法与它同时生起。这可比喻为灯火,在点着灯时,它导致光线、颜色及热能与它同时生起。此缘可以如原文所示分为三种,或更详细地分为五种:一、每一个名法(无论是心或心所)都作为相应名法的俱生缘;二、每一个名法都作为俱生色法的俱生缘;三、四大元素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作为其它三大元素的俱生缘;四、四大元素的每一个都作为所造色的俱生缘;五、于结生时,心所依处作为果报名法的俱生缘,反之后者也作为心所依处的俱生缘。 节廿一:相互缘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mahabhuta abbamabbam patisandhikkhane vatthu-vipaka abbamabban ti ca tividho hoti abbamabbapaccayo. 相互缘有三种:一、心与心所互相作为相互缘;二、四大元素互相作为相互缘;三、心所依处与果报(名蕴)互相作为相互缘。 节廿一之助读说明 相互缘:事实上此缘是俱生缘的一个分类。于一般的俱生缘,缘法只是纯粹使到缘生法与它同时生起,而无须具有互相支助的缘力。然而,在相互缘里,每一个缘法在支助缘生法的同时,也在同样的方式之下受到后者支助而作为缘生法。这就好比三脚架,每一只脚都互相支助,使到三脚架能够笔直地站立。 节廿二:依止缘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sahajatarupanab ca mahabhuta abbamabbam upadarupanab ca cha vatthuni sattannam vibbanadhatunan ti ca tividho hoti nissayapaccayo. 依止缘有三种:一、心与心所互相作为依止缘,以及作为俱生色法的依止缘;二、四大元素互相作为依止缘,以及作为所造色的依止缘;三、六依处作为七识界的依止缘。 节廿二之助读说明 依止缘:于此缘,缘法以作为缘生法的支助或依处而导致后者生起。该缘法与缘生法之间的关系就好比大地支助植物或画布支助彩色。 依止缘的两大分类是:一、俱生依止(sahajata-nissaya);二、前生依止(purejata-nissaya)。俱生依止在各方面都与俱生缘相同。前生依止则再有两个小分类。其一是「依处前生依止」(vatthu-purejata-nissaya),这项与在讨论前生缘时所提及的「依处前生缘」相同。另一者名为「依处所缘前生依止」(vattharammana-purejata-nissaya)。这是指心由心所依处支助而生起,而又同时缘取该心所依处为所缘的特别情况。如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心所依处同时作为同一心的依处与所缘。关于这情况,《发趣论》说:「某人以智观照内处为无常、苦、无我;他享受它、乐于它、取它为所缘,而生起了贪欲、邪见、疑、掉举、忧。」[4] 节廿三:食缘 Kabalikaro aharo imassa kayassa, arupino ahara sahajatanam namarupanan ti ca duvidho hoti aharapaccayo. 食缘有两种:一、段食是此身的食缘;二、无色食是俱生名色的食缘。 节廿三之助读说明 食缘:于此缘,缘法维持缘生法存在,以及支助后者成长。这就好比支撑着旧屋子以防止它倒塌的柱子。如是食的主要作用是支持或巩固(upatthambana)。 食缘有两种:一、色食(rupahara);二、名食(namahara)。 (一)色食是食物里的食素(营养),它是色身的缘法。当食物被消化时,其食素制造了新的食生色。食生色(当中的食生食素)也能支助由四因所生的一切色聚,以继续制造新的色聚。在体内,由四因所生的一切色聚里的食素能够增强与它共存于同一粒色聚里的其它色法,也能够支助其它色聚里的色法。 (二)名食有三种:一、触食;二、意思食;三、识食。它们是俱生名色法的食缘。 节廿四:根缘 Pabcapasada pabcannam vibbananam, rupajivitindriyam upadinnarupanam, arupino indriya sahajatanam namarupanan ti ca tividho hoti indriyapaccayo. 根缘有三种:一、五净(色)是五识的根缘;二、色命根是执取色(业生色)的根缘;无色根是俱生名色的根缘。 节廿四之助读说明 根缘:于此缘,缘法通过在其范围之内执行其控制力支助缘生法。此缘好比一组大臣,每人都在国内的某个地区有治理权,但并不会干涉其它地区。如内文所述,根缘有三种:一、前生根;二、色命根;三、俱生根。 (一)于前生根,每一个(在过去有分住时生起的)五净色都是与它们各自相符的根识及心所的根缘。这是因为净色控制以它为依处的心之效力。例如:敏锐的眼的视觉清晰;差劲的眼则视力弱。 (二)在业生色聚里的命根色是在同一粒色聚里的其它色法的色命根缘,因为它以维持它们的生命来控制它们。 (三)十五种无色根(见第七章、节十八)里的每一个都是相应名法及俱生色法的俱生根缘。 于诸根当中,女与男两种性根并不是根缘里的缘法。它们被除外是因为它们没有作为缘的作用。缘有三种作用──产生、支助与维持,但性根并没有执行这三种作用的任何一个。然而它们还是被列入根这一类,因为它们控制(女或男)性的身体结构、外表、性格及倾向,致使整个人的性格倾向于女性或男性。 节廿五:不相应缘 Okkantikkhane vatthu vipakanam, cittacetasika dhamma sahajatarupanam sahajatavasena, pacchajata cittacetasika dhamma purejatassa imassa kayassa pacchajatavasena, cha vatthuni pavattiyam sattannam vibbanadhatunam purejatavasena ti ca tividho hoti vippayuttapaccayo. 不相应缘有三种:一、在结生的那一剎那,心所依处是诸果报(名蕴)的俱生不相应缘,而心与心所则是俱生色法的俱生不相应缘;二、后生心与心所是前生色身的后生不相应缘;三、在生命期里,六依处是七识界的前生不相应缘。 节廿五之助读说明 不相应缘:于此缘,缘法是支助现在色法的名法,或是支助现在名法的色法。此缘的缘法及缘生法两者必须属于不同的种类:若其中之一是色法,另一者必定是名法;若其中之一是名法,另一者必定是色法。这就有如参在一起的水与油,虽然放在一起却依然保持分离。 如是在结生时,心所依处与诸名蕴同时生起,而互相作为不相应缘,这是因为有分别它们为色法与名法之相。再者,在结生时,诸名蕴也是其它种类业生色的不相应缘。在生命期里,诸名蕴则是(俱生)心生色的不相应缘。不相应缘也有前生与后生的种类:于前者,色法是缘法,名法是缘生法;于后者,名法是缘法,色法是缘生法。这两种个别与前生依止缘及后生缘相同。 节廿六:有缘与不离去缘 Sahajatam purejatam pacchajatam ca sabbatha Kabalikaro aharo rupajivitam icc’ayan ti. Pabcavidho hoti atthipaccayo avigatapaccayo ca. 有缘与不离去缘都有五种:俱生、前生、后生、段食及色命。 节廿六之助读说明 有缘与不离去缘:此二缘的含义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于此缘,缘法支助缘生法生起,或在与缘生法同时存在的时刻支助缘生法继续存在。然而缘法与缘生法并不须要是俱生法;所须的只是这两者有暂时重叠存在的时候,以及缘法在它们重叠存在的时段里有以某种方式支助缘生法。如是有缘包括了前生、后生及俱生法。在内文里只提及五种有缘,但由于这五种里面还有更细的分类,所以有缘还包含了其它各种不同的缘。关于这点,在下一篇解释把一切缘归纳于四大主缘时就会变得清楚。 节廿七:归纳诸缘 Aramman’upanissaya-kamma-atthipaccayesu ca sabbe pi paccaya samodhanam gacchanti. Sahajatarupan ti pan’ettha sabbattha pi pavatte cittasamutthananam patisandhiyam katatta rupanab ca vasena duvidho hoti veditabbam. 一切缘可以归纳于所缘、亲依止、业与有四缘当中。 于此,当知一切俱生色法为两种:在生命期里的是心生;在结生时的则是业生。 节廿七之助读说明 列迪长老在其论着里解释了如何把一切缘归纳于上述四缘: 增上缘有两种,其中的「所缘增上缘」时常都可以归纳于所缘缘与亲依止缘,有时也可以归纳于有缘;而「俱生增上缘」则可以归纳于有缘。 依止缘里的「俱生依止」与「依处俱生依止」两者皆可以归纳于有缘。对于心所依处同时作为意门心的依处与所缘的「依处所缘俱生依止」,它可以归纳于所缘缘与有缘两者,而在作为受到特别重视的所缘时,它也可以归纳于亲依止缘。 前生缘里的「依处前生」可归纳于有缘,而「所缘前生」则可归纳于所缘缘与有缘,也有可能可以归纳于亲依止缘。 两种业缘里的「俱生业」可归纳于有缘,而「异剎那业」则归纳于业缘;在很强时也可以归纳于亲依止缘。 不相应缘可归纳于有缘,但若心所依处同时作为依处与所缘,它则被归纳于所缘缘与有缘,也有可能可以归纳于亲依止缘。 在其余诸缘当中,以下十一缘时常都归纳于有缘:因缘、俱生缘、相互缘、果报缘、食缘、根缘、禅那缘、道缘、相应缘、不离去缘及后生缘。以下五种则时常都归纳于亲依止缘:无间缘、相续缘、重复缘、无有缘及离去缘。 表8-2:归纳诸缘所缘缘
亲依止缘
业缘
有缘
‧所缘增上
‧依处所缘
前生依止
‧所缘前生
‧不相应*
‧所缘增上
‧依处所缘
前生依止*
‧ 所缘前生*
‧ 异剎那业*
‧ 不相应*
‧ 无间
‧ 相续
‧ 重复
‧ 无有
‧ 离去
‧异剎那业
‧ 所缘增上*
‧ 俱生增上*
‧ 俱生依止
‧ 依处前生依止
‧依处所缘
前生依止
‧ 依处前生
‧ 俱生业
‧ 不相应
‧ 因
‧ 俱生
‧ 相互
‧ 果报
‧ 食
‧ 根
‧ 禅那
‧ 道
‧ 相应
‧ 不离去
‧ 后生
注:*代表「有时而已」。 节廿八:总结 Iti tekalika dhamma kalamutta ca sambhava Ajjhattab ca bahiddha ca sankhatasankhata tatha. Pabbattinamarupanam vasena tividha thita Paccaya nama patthane catuvisati sabbatha ti. 如是于三时里及与时间无关的内外、有为无为诸法可归纳为三种:概念、名与色。 发趣法的诸缘一共有二十四。 概念之分析 (pabbattibheda) 节廿九:简说 Tattha rupadhamma rupakkhandho va; cittacetasika-sankhata cattaro arupino khandha nibbanab ca ti pabca-vidham pi arupan ti ca naman ti ca pavuccati. Tato avasena pabbatti pana pabbapiyatta pabbatti, pabbapanato pabbatti ti ca duvidha hoti. 其中,色法是属于色蕴。由心与心所组成的四无色蕴及涅槃是五种无色。它们也被称为「名」。 剩余的是两种概念:所知概念与令知概念。 节廿九之助读说明 至此阿耨楼陀尊者已说毕四种究竟法、它们的各种分类及依缘分析。但他还未讨论到概念(pabbatti)。虽然概念是属于世俗谛,而不是究竟谛,它们还是被收录于《阿毗达摩论》的《人施设论》(Puggalapabbatti)。所以在第八章的结尾里,作者将简要地讨论概念。 它们也被称为「名」:四无色蕴被称nama(名),因为它们「倾向」或「转向」(namana)于目标以识知它。它们也因为「导致倾向或转向」(namana)而被称为nama(名),因为它们互相导致另一者倾向于目标。涅槃纯粹基于「导致倾向」而被称为nama(名),因为涅槃通过作为「所缘增上缘」而导致毫无瑕疵的出世间心与心所倾向或转向它本身。[5] 剩余的是概念:概念有两种:「意义概念」(attha-pabbatti)与「名字概念」(namapabbatti)。前者是通过概念所表达的意义;后者是表达该意义的名字或名称。例如:识知具有某种体形与性格、遍体生毛、具有四只脚的家畜是「狗」的观念是「意义概念」;「狗」这名称则是「名字概念」。意义概念是「所知概念」;名字概念是「令知概念」。 节三十:所知概念 Katham? Tamtam bhutaparinamakaram upadaya tatha tatha pabbatta bhumipabbatadika, sasambharasannivesa-karam upadaya geharathasakatadika, khandhapabcakam upadaya purisapuggaladika, candavattanadikam upadaya disakaladika, asamphutthakaram upadaya kupaguhadika, tamtam bhutanimittam bhavanavisesab ca upadaya kasinanimittadika ca ti evam adippabheda pana paramatthato avijjamana pi atthacchayakarena cittuppadanam alambanabhuta tamtam upadaya upanidhaya karanam katva tatha tatha parikappiyamana sankhayati, samabbayati, vohariyati, pabbapiyati ti pabbatti ti pavuccati. Ayam pabbatti pabbapiyatta pabbatti nama. 如何?「地」、「山岳」等词是依元素的变化而命名。「屋子」、「马车」、「货车」等词是依材料的组成而命名。「人」、「个人」等词是依五蕴而命名。「方向」、「时间」等词是依月亮等的运行而命名。「井」、「山洞」等词是依没碰撞而命名。「遍相」等词是依各自的元素与心智的修习而命名。 虽然这一切不同的事物在究竟上是不存在的,但能依作为(究竟)法的影像而成为心的所缘。 它们被称为概念是因为它们被(有情)依这或那方面而想象、计算、明了、表达与识知。这种概念因所知而得其名。 节三十之助读说明 「所知概念」与「意义概念」相同。于此,作者列举了各种不同的意义概念。 地、山岳等被称为「形状概念」(santhanapabbatti),因为它们相等于事物的形状。 屋子、马车、村落等被称为「组合概念」(samuhapabbatti),因为它们相等于事物的组合。 东、西等被称为「方向概念」(disapabbatti),因为它们相等于方向。 早晨、中午、星期、月等被称为「时间概念」(kalapabbatti),因为它们相等于时间的单位。 井、山洞等被称为「空间概念」(akasapabbatti),因为它们相等于没有可触及物的空间。 遍相等被称为「相概念」(nimittapabbatti),因为它们相等于通过禅修而获得的心之影像。 节卅一:令知概念 Pabbapanato pabbatti pana nama-namakammadinamena paridipita. Sa vijjamanapabbatti, avijjamanapabbatti, vijjamanena avijjamanapabbatti, avijjamanena vijjamana-pabbatti, vijjamanena vijjamanapabbatti, avijjamanena avijjamanapabbatti ca ti chabbidha hoti. Tattha yada pana paramatthato vijjamanam rupavedanadim etaya pabbapenti tada’yam vijjamanapabbatti. Yada pana paramatthato avijjamanam bhumipabbatadim etaya pabbapenti, tada’yam avijjamanapabbatti ti pavuccati. Ubhinnam pana vomissakavasena sesa yathakkamam chalabhibbo, itthisaddo, cakkhuvibbanam, rajaputto ti ca veditabba. 由于其令知而名为概念。它形容名字、命名等。 它有六种:一、真实的(直接)概念;二、不真实的(直接)概念;三、通过真实的不真实概念;四、通过不真实的真实概念;五、通过真实的真实概念;六、通过不真实的不真实概念。 例如:当以「色」、「受」等词宣称在究竟上存在之法时,它被称为「真实的(直接)概念」。 当以「地」、「山岳」等词宣称在究竟上不存在之法时,它被称为「不真实的(直接)概念」。 当知其余(四项)的是结合两种;以下是它们各自的例子:「拥有六神通的人」、「女人的声音」、「眼识」与「国王的儿子」。 节卅一之助读说明 「令知概念」与「名字概念」相同。作者再次举出了种种例子。 真实的(直接)概念:色、受等是究竟法,因此命名它们的概念是真实的直接概念。 不真实的(直接)概念:「地」、「山岳」等并不是究竟法,而是由心想象构成的世俗法。虽然这些概念是基于究竟法而有,但它们所代表的东西本身不是究竟法,因为它们不是拥有自性地存在。 当知其余(四项)的是结合两种:于此,「拥有六神通的人」是「通过真实的不真实概念」,因为神通是究竟真实的,但「拥有者」只是由心想象构成。「女人的声音」是「通过不真实的真实概念」,因为声音是究竟存在的,但女人则不是如此。「眼识」是「通过真实的真实概念」,因为眼净色及依靠它而生起的识都是究竟存在的。「国王的儿子」是「通过不真实的不真实概念」,因为国王及儿子两者都不是究竟存在的。 节卅二:总结 Vacighosanusarena sotavibbanavithiya Pavattanantaruppanna manodvarassa gocara Attha yassanusarena vibbayanti tato param Sayam pabbatti vibbeyya lokasanketanimmita ti. 以耳识心路过程跟随语音,再通过随后生起的意门(心路过程)所领受的概念而得知其意义。当知这些概念受到世俗法所设。 Iti Abhidhammatthasangahe Paccayasangahavibhago nama atthamo paricchedo. 《阿毗达摩概要》里 名为「缘之概要」的 第八章至此完毕。[1] 译按:涅槃与概念是能作为其它法之缘的缘法,但它们不是缘生法或有为法,因为它们不是由于因缘和合而生。 [2] 在下文里的说明是依据《清净道论》第十七章及《迷惑冰消》第六章。 [3] 译按:对于两个相续生起的心,前生心是指在前一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后生心是指在后一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 [4] 诸师所接受的其中一种解释局限此「依处所缘前生依止缘」于死亡心之前第十七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所依处,而且是当临死速行取该心所依处为所缘的时候。列迪长老在其著作Paramatthadipani以大篇幅反驳该见解为太狭义;而在此所接受的是他的立场。 [5] 见《殊胜义注》巴、页三九二;英、页五○一。于此有个英文(及中文)不能表达的双关语:nama(名)是源自意为「倾向」或「转向」的动词词根nam。 ♡ 喜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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