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法器

第八章 密教的法器 (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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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香
丸香是密教修护摩法时所用的供物之一。
  在《建立曼荼罗护摩仪轨》中说:“丁香、白檀、沈、熏陆、龙脑香、荳蔻、白芥子及以苏合香,半末半为丸,丸以苏蜜和。”於修护摩法时,投入炉中,以为供养。
  密教护摩法中之供物,各自象徵不同的意义,此丸香象徵总集烦恼,投入火中燃烧表示智火烧尽贪烦恼。在与贪、瞋、痴三毒的配置方面,有人将切花、散香配属贪、痴;而由於丸香其体各别,无和合之相,因此被取与瞋相配。或有说散香表散乱的烦恼,而丸香表结使之烦恼。或云丸香表烦恼、菩提和合一体之义。在与六度相拟配时,则与散香共表精进度。一日三时烧百八丸,意为烧尽百八烦恼。
  除了丸香之外,还有所谓的“五香”,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密教作坛时,与五宝、五谷等一同埋於地中的五种香:指沈香、白檀香、丁香、郁金香及龙脑香。《建立曼荼罗及拣择地法》中说:“又取五种香,所谓檀香、沈香、丁香、郁金香、龙脑香。已上宝谷香药等各取少许,共置一瓷合中,或於瓷瓶中,或金银器中盛之,以地天真言加持一百八遍,埋於坛中心。”
  2、为成就诸真言所备办的五种坚香:指沈水香、白檀香、紫檀香、娑罗香、天木香。
  3、通用於三部(即佛部、莲华部、金刚部)的五种香:《苏悉地羯囉经》卷上<分别烧香品>中说:“复有五香,所谓砂糖、势丽翼迦、萨折囉娑、诃梨勒、石蜜,和合为香,通於三部一切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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