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母变猪,终不吃肉
浏览: 次
当前背景色: 未选择
吾秦当洪杨未乱之先,兴安某县一乡民与其母,居家贫,佣工养母。后其母死,止己一人,便不认真佣工。一日昼寝,梦其母痛哭而来,言:“我死变做猪,今在某处,某人杀我,汝快去救我。”其人惊醒,即往其处,见其杀猪之人与梦合,而猪已杀矣。因痛不能支,倒地而滚,大哭失声。人有问者,以无钱赎此死猪,言我心痛,不便直说。从此发心吃素。乡愚不知修行法门,遂募化灯油,满一担则挑送武当山金殿供灯。
募人一灯头油,三个铜钱,钱作买香烛供果用,已送过几次。后有一外道头子欲造反,事泄而逃,官府画图到处捉拿。其人与化油者,同名姓相貌,因将化油者捉住。彼以母变猪化油对,不信。又得其帐簿人名数千,系出油钱的名,遂以为造反之名。在湖北边界竹溪县署,苦刑拷打,因诬服定死罪。又解郧阳府重审,彼到府称冤,因说娘变猪化油事。知府甚有高见,以其人面甚慈善,决非造反之人。闻彼说娘变猪之话,谓汝说之话,本府不相信。本府今日要教汝开斋,端碗肉来令吃。其人一手端碗,一手捉筷,知府拍省木逼着吃。其人拈一块肉,未至口,即吐一口血。知府方知是诬,遂行文竹溪县释其罪,令在竹溪边界莲花寺出家。以莲花寺,系兴安镇台,郧阳镇台,每年十月,两省在此寺会哨,故有名。
其人出家后,一心念佛,颇有感应。后回陕西故乡,地方人称为周老禅师,建二小庙。洪杨乱,徒弟徒孙均逃去。将示寂,与乡人说:“我死以缸装之,修一塔,过三年启塔看,若坏则烧之,不坏则供于大殿一边。”后启塔未坏,供大殿内。现身为邻县县少爷看病,病愈不受谢。云:“汝若念我,当往某处某寺来访。”后来访,言系大殿所供之僧名,阅之即是。因此香火成年不断。
此人,印光之戒和尚之师公也。经五十八九年,其人名庙名,均忘之矣。此人若非娘变猪,亦不过一守分良民而已。若非郧阳府逼令吃肉,肉未入口,血即吐出,则其案决无翻理。以彼视此肉,即同娘肉。以官威强逼,不敢不吃。未吃而心肝痛裂,故吐血。故官知其诬,而为设法行文释罪,令其出家也。(三编上·复郁连昌昆季书民廿九二月初二)
热点推荐
精华推荐
-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