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乃崇教授·智崇上师:愿力才是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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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力才是真感情 梁乃崇教授 以前我们也讲过有关于感情的反省,我觉得讲得还不够清楚,常常把感情和情绪混为一谈,现在我要把感情重新定义。 平常我们讲这个人的情操好不好,但情操绝对不是指情绪;而感情有一个特别的性质,大家好像知道,但又讲不出来,显得有点模模糊糊的。我认为感情是一种愿力,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圆觉经》所讲的无始清净大愿,感情的源头就是一个清净愿力。这个愿力是想要达到无分别、想要达到同体。以一对情侣来说,他们一定有一个共同的愿望,他们想要不分彼此,希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地溶成一体。如果他们没有这样的愿望,我不认为他们有感情。 人成长到20岁左右,不论男生女生,大部分都会想要谈恋爱,然后会想要结婚。而谈恋爱、结婚这个过程是在做什么呢?我认为这个过程就是在修行!自动就在修行,也不见得要有佛法的形式,他们就是在修行。谈恋爱是在修什么呢?是修「我相」进入「人相」,所以谈恋爱中的男女,他们是要把彼此的「我相」解除掉,然后融合成一体,进入「人相」──就在做这件事!等做到不分彼此,溶成一体时,他们才觉得成功了。所以这不是情绪,这是愿力,修行的愿力。做成功了以后,然后结婚、生儿育女,而儿女跟他们又是一体,就组成了一个很美满的家庭。所以谈恋爱、结婚事实上就是在做超越「我相」这件事情,只不过有些人没有做成功,家庭显得不美满而已。 所谓家庭美满就是修行成功,再接下去,就会进入一个家族,而一个家族就是众生相,又再进了一层。所以我现在会把谈恋爱看成是修行的功课。如果这一生没有修好,下一生还要再来修,所以不断的要结婚、要重修,当然,只要你能够离了四相就算修完了。 我把恋爱的「爱」认为是愿力,所以它不是情绪,也不是欲望,它是愿力,是一个推动修行成道的愿力。当然大家也会说:好像很多人不是这样啊!的确,不见得都是这样的,但是一定有这个成分,只是这个成分没有被彰显而已。因为现在很多人都弄不清楚、搞不懂这其中的真意,所以在还没有结婚之前,就要订好协议,算好离婚的时候该怎么离?还没有结婚就先谈好离婚条件,那两人之间的感情就变成一个契约的关系,这样是没有愿力的。所以这不是感情,但是这里面有没有情绪呢?有情绪!有没有欲望呢?有欲望!只是没有愿力,所以没有真正的爱! 所以恋爱中的男女,终究要从「分别」进入「无分别」,谈恋爱就是在走这条路,让彼此没有分别,就是合为一体,也就进入了「人相」的层次。所以要进入「人相」必须要先把「我相」解除掉,然后超越。如果一定要坚持「我相」,不肯进入「人相」,那就没有在修行,就没有愿力。愿力没有发挥、没有出现的话,我不认为有感情在里面──这就是我最近重新定义的爱。 「爱」在佛教里面,是一个满麻烦的问题,因为佛经里面都是要把爱去除掉的。我们把西方讲的Love翻译成「爱」,我觉得西方所讲的Love不是佛经里讲的爱欲;佛经讲的爱欲是纯粹的情绪和欲望,至于愿力这一部分,佛经就把它讲成慈悲。西方所讲的Love是有愿力的部分,但他们也没有讲清楚,把有愿力的爱和欲望混在一起。我现在帮他们重新定义,把它分清楚,他们的问题就可以解了,不然的话,他们遇到爱情的问题就没有办法解,爱到后来就变成了欲望,自己都搞不清楚了,那就会产生很多问题;如果他们能够定义清楚,才有可能把这件事情做得更好。 我举这个例子,是要告诉大家:当我们遇到问题时要去反省,去问为什么?问到后来你就会问清楚,问清楚了以后,我们的问题就可以解除了。关于这一点大家有没有问题? Q:您的意思是说: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应该是共同财产制会比较好,而不是夫妻分开财产制?现在法律已经改变了,是分开财产制,这样会让彼此之间的距离增大吗? A:我没有去管这些财产制,我讲的是感情、是愿力,是讲心灵层次。当然以财产制来讲的话,财产分开来算,两个人还是没有办法合为一体,分别的个体是比较不好的。但是我们知道人的感情,当有真感情的时候,法律是没有用的。 Q:中国人一直提倡的仁义道德,跟老师讲的感情,有没有什么差别?还是完全不一样? A:中国人讲的「仁」,定义很不清楚,我们之前也探讨过,虽然「仁」比西方讲的「爱」要清楚一点,但是也有模糊的地方,我觉得还不够清楚。「仁」的层次可以讲到feeling这个层次,但我今天讲的不只是feeling,是愿力,把感情这个部分、爱这个部分提升到愿力的层次来说明,而且是修行的愿力,是从「分别」修到「无分别」,比feeling层次要高。 Q:愿力的本质就是慈悲心、就是无分别吗? A:No,No!愿力就是本来面目的性质,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的本质就是愿力,愿力是我们本来面目性质当中的一种。 Q:我们讲的愿力,是属于相的展现吗? A:它还不太有相,是已经要出来用的时候所展现出来的。 Q:有一种状态我觉得不一定用爱来展现,譬如说契合的状态,它会达到没有人我,不是光,也不是清明,就是没有人我,没有外在,没有世界,没有客观存在,这个是没有人我的状态;还有一个状态是跳脱你、我各自独立之中,我们有一个共体的状态,所以不晓得老师讲的,是应该要超越哪个状态? A:通通要超越,因为达到更高就是无分别,它是一种菩萨的愿力,其实也就是大家都有的、众生都有的、凡夫都有的愿力,都在内心深处。 Q:其实我们不应该局限在个人,定位在我、色身、思考啦…… A:也不是说应该不应该,因为我们既然在这一个状态,有这个身体,就是在这个状态下来修行,就是要透过这个锻炼的历程你才会成熟。 Q:基督教讲的:爱你的敌人、爱是恒久忍耐……那些是不是也有一点接近人、我、众生平等的解脱状态? A:是有的!是趋向某种程度的无分别。 Q:所以他们在世间展现的时候,基督教的力量也是非常Powerful,而且是满平等的状态。 A:对。 Q:我觉得最近有一个体悟,爱要有一个先决条件,他要让对方展现个别的模式,而不是用你自己想的模式……. A:这就是你要进入「人相」,你要了解别人的模式。所以谈恋爱的时候不能闭着眼睛跟自己谈恋爱,你是要跟别人谈恋爱,你要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这个时候就有很多状况、很多问题出来,很多人看起来像是在跟别人谈恋爱,其实他是在跟自己心中的模式谈恋爱,外面那个人只是刚好套到心中的模式而已,谈了半天才发觉:怎么对方跟自己心中想的那个人完全相反!那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啊!怎么会这样子?原来他根本没有管真实的对象是一个什么状态,也就是闭起眼睛来谈恋爱,住心在心中想象的、希望的那个模型。一旦住心在那里,这个人的眼睛就蒙住了,真实的状况就看不见了。类似这种事情非常多,所以我始终觉得:看清真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课。我想今天就讲到这里。 (本文系梁乃崇教授于91年8月5日,在厦门精舍带领同修共修的开示。纪录:蔡素钰;整理:羊忆玫、梁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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