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心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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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心意识
意为有情的中枢
有情即有情识,故识为有情的特征。佛教于心识发挥的极精密,确为应有的努力。经中以种种名词去说明识,又总括为“此心、此意、此识”(杂含卷二.三五经)。佛虽总说此三者,但并未给与严密的定义。圣典中有时说心,有时说意,有时又说识。所以历来论师,都认此三者是同一的;但从他的特殊含义说,可以做相对的分别。
先说意:意的梵语,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识解),是“思量”义。意的特殊含义,有二:一、意为身心交感的中枢:有情的身心自体,为六根的总和,除前五色根外,还有意根。意根与五根的关系,如‘中含’‘大拘絺罗经’说:“意为彼(五根)依”。五根是由四大所造成的清净色,是物质的,属于生理的 [P106] 。意根为精神的,属于心理的。意为五根所依止,即是说:物质的生理机构,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动,生理的五根也实时变坏。所以五根与意根,为相依而共存的,实为有情自体的两面观。从触对物质世界看,没有五根,即不能显出意根的存在;从引发精神作用看,没有意根,五根即没有取境生识的作用。试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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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角对的边应为直线
/ │
/ │
/\ │
/\ 舌 │
/\ 鼻 \ 身
/\ 耳 \ / │
/ 眼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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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观此图,可见身根与意根的交感。意根为根身──含摄得眼、耳、鼻、舌四 [P107] 根的身根活动的所依,根身也是意根存在与生起的所依,二者如芦束相依。五根中,身根此四根的范围大,有眼、耳等是必有身根的。这可见意的特征,即是与根身的和合。低级有情,眼等四根可能是没有的,但身根一定有,没有即不成其为有情。有情自体即六根,六根或译作六情,这是从情──情识、情爱而生起,能生情而又与情相应的。身心相互依存,不即不离的有情观,即从五根与意根的交感中显出。有人说:心理作用是由物质结构的生理派生的,这是抹煞意根,偏重物质。有人说:心是离根身而存在的,色根为心的产物,这是忽视色根,偏于心理。佛法的有情论,意根与五色根相依而存。单有五根,仅能与外境触对,而不能发生认识作用;意根不离五根的活动,所以想分解五根而别求意根,也是不可能的。
意根与五根的关系,可从取境的作用而知。如眼根,像一架照相机,能摄取外境作资料,现为心相而生起眼识。意根是根,所以也能摄取境界。‘中含’‘大拘絺罗经’说:“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取)自境界,意为彼尽受境界” [P108] 。意根不但有他独特的(“别法处”)境界,还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闻的采访员,意根是编辑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为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与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说明了意根为身心和合的中枢。
二、意为认识作用的源泉:根是生义,如树依根而发枝叶;六根能发识,所以称根。平常说:依眼根生眼识,……依意根生意识,这还是大概的解说。精密的说:意根不但生意识,而且还能生前五识。所以凡能生认识的心理根源,都称为意根;而从此所生的一切识,也可总名之为意识。意为认识作用的根源,研究此发识的根源,佛教有二派解说不同──也有综合的:一、主张“过去意”,即无间灭意。以为前念(六)识灭,引生后念的识,前灭识为后起识的所依,前灭识即称为意。一、主张“现在意”,六识生起的同时,即有意根存在,为六识所依。如波浪汹涌时,即依于同时的海水一样。此同时现在意,即意根。所以意的另一特征,即认识活动的泉源。依根本教义而论,意根应该是与六识同时存在的,如十八界中有六识界,同时还有意界。 [P109]
依意生识
识,了别义,重在触对境界的认识;能了识别,故称为识。所依的根有六,所取的境也有六,识也因此分为六种。‘中含’‘嗏啼经’说:如火是同一的,草烧即名草火,木烧即名木火。识也如此,依六根,缘六境,依此即成为六识。关于识的是一是多,古来大有争辩。依缘起观的见地说,识应为相对的种种差别,而非绝对的多识。但识为依根缘境而现起者,所以说明上不妨侧重差别。
佛教后期,发展为七识说,八识说,九识说。佛的区别识类,本以六根为主要根据,唯有眼等六根,那里会有七识、八识?大乘学者所说的第七识、第八识,都不过是意识的细分。古代的一意识师(见摄大乘论),以意识为本而说明诸识,以为意识对外而了别五尘时,即为一般所说的前五识;意识又向内而执取根身。这向内而执取根身的,即等于一般所说的阿陀那识。此意识为本的意识,应为从意而生的意识,不只是六识中的意识。
从有情为本的立埸说,有情为六处和合的存在,意处为身心交感、认识活动 [P110] 的源泉。意根与身根的交感,即有情身心的统一。佛说“依意生识”,应以与根身相依存的“意”为根源。低级的有情,可能没有眼、耳、鼻、舌,但身根是有的。身根为四大所造清净色,由于地大增胜而成定形的机体;水大增胜而有液汁循环的机体;火大增胜而有消化的机体;风大增胜而有运动的机体;意与这身根相应而生起的觉了,或触对外境,从意起身识;或执取身根,执取身心自体,从意生(细)意识,这二者,无论如何微昧,微昧到不易理会,但是一切有情所必具的。此(细)意识为“名色缘识,识缘名色”的有取识,即与极微细的我见、我爱、我慢相应的染识。像人类,意根与根身相应而生的觉了,外缘即明确的五识。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内触识,及内取根身,执取自体的──细意识,也是极微昧的。此外,有高度明确的意识,承受五识外缘的落谢影像,承受(细)意识内取的积集余势,承受前念意识的活动形态,发为一般明确的意识。重视佛陀“依意生识”的教义,“六处和合”的立埸,应从根身与意识的交感处,说明一切有情共有的微细身识与意识,到达人类特有的明确意识。 [P111]
心及三者的综合
心的梵语有四,但中国译成同样的心字。这里所要说的,是“质多”。质多是“种种”的意义;但不就是种种,是由种种而存在而长成的,所以古来约“种种积集滋长”而解说为“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认识,取之于外,同时留下所认识的印象于内,即成为心。识愈攀缘得多,内存的心象也愈多,所以说种种滋长。这可见心的特殊含义,为精神界的统一。这统一性的心,还可从多方面得到明证。如‘杂含’(卷一0.二六七经)说:“长夜心为贪欲所染,嗔恚、愚痴所染”,此即说相续心为三毒所染污。又如说“心心所”,依心而起种种心所,也即是以心为统一性的。又如说“心远独行”,独即有独一的意义。所以此心为种种的集起义,又是种种的统一义。这样,依上来的解说,心意识的关系如此: [P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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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识──┤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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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约认识境界──内境、外境说。识由何来,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处而来。识生了又如何?识生后刹那即灭,留影象而充实内心,心是种种的积集与统一。心与意,为内心的两种特性:一是六识所引生的,一是六识所从生的,流出又流回。识多对境界说,意多对根身说,心多对心所说。
一般的心理学者或认识论者,论到认识的来源时,有的说:心如白纸,什么都没有,一切认识作用,都由生活经验而渐渐生起、资长。如不和外境接触,心就什么也不会有。一切从经验来,即所谓经验派。有的说:认识作用的种种功能,是与生俱来的。如想象、思考、推测等种种认识功能,都本来就有,由外境的触对而引发,此即所谓理性派。以佛法来说,这即是新熏说与本有说。二家所说 [P113] 的,各见得一些,却不是完善的。依佛法,有情为身心相依的共存体;心理活动,是无始以来,即由外而内──从识到心,又由内而外──从意到识,不断的交流。有情无始以来,即有此心此意此识。不悟时间的幻惑性,推断为本有或者始有,实在可以无须!
第二节 心与心所
认识的过程
心与心所,约心的统觉及所有复杂的心理内容说。心所,是“心所有法”,心所生起,系属于心而为心所有的。此心与心所,从依根缘境而发识来说,每分为六识聚,而分别说明他的复杂内容与发展程序。六识聚所有的心所中,最一般的,即作意、触、受、想、思五者。作意与触,更为认识过程中的要素。作意,如‘中含’‘象迹喻经’说:“若内眼处不坏者,外色便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识得生”。此“念”,‘杂心论’译作忆;‘智度论’译作忆念;玄奘即译为作意。粗浅的说,此作意即注意。深刻的说,根境和合时,心即 [P114] 反应而起作用;由于心的警动,才发为了别的认识。此心的警动。反应,即作意。古译为忆念,这因为内心的警动,是在根取境相时,心中有熟习的观念起来与境相印合;由根境感发反应而起忆念与境相印合,这才成为认识。‘入阿毗达磨论’也说:“亦是忆持曾受境等”。唯识家的“警起心种”,也即此义的不同解说。上座者的九心轮,在根识的瞩“见”境界前,有“能引发”(藏译作动),即与作意──念的作用相同。
论到触,习见的经句,如‘杂含’(卷一三?三0六经)说:“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这即是根、境二和生识,根、境、识三和合触的明证。根、境和合生识,即由于根、境相对而引起觉了的识。此识起时,依根缘境而成三事的和合;和合的识,即名为触──感觉而成为认识。此触,经部师解说为即是识,即触境时的识,如‘杂含’(卷一三?三0七经)说:“眼色二种缘,生于心心法。识触及俱生,受想等有因”。有部以识及触为二,又是同时相应的;所以触从三和生,又为令三和合的心所。 [P115]
与根境相对的识,本没有二者,但由于根取境的引动内心,心反应缘境而成为认识,此从外而内,从内而外的认识过程,似乎有内在心与缘境心的二者。如作意与心,识与触,即是如此。此认识过程,本为极迅速而难于分别先后的,也不能强作内外的划分,不过为了说明方便而如此说。否则,易于误会内心为离根境而恒在。
受、想、思与识触俱生。经中曾说到受等依触缘触而生,因为不是识的触境而成为认识,一切感情、构想、意志作用,都无法表达出来。识为有情对境所起的认识,认识到的境界,必与自己相关而引起不同的情感;认识必有摄取境像而成为表象作用,或进而有推想、想象;认识外境,必引起对付外境的作用──思。所以佛法中,不论为五识的感性知识,意识的理性知识,都必会引起受、想、思来。
古来,或主张心与心所同起,即同时而有极复杂的心理活动。或主张我们的心识是独一的,在极迅速的情况下,次第引起不同的心所。关于这,应从缘起观 [P116] 的立场而抉择他。认识作用,为相依共存的。如从和合的观点而分析他,即发现确为非常复杂而相应的心聚。但认识又为相续而起的,如从动的观点,辨别认识的内容,即知认识又确为先后别异的心流。从识触而受,从受而想,从想而行的认识过程,似乎与识触与受、想、思俱生的见解相反;但在同时相应的学者中,对于认识的先后发展,也有此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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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 │瑜伽论│ │摄大乘论│ │解脱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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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触…………率尔…………见………………见
受……………寻求…………等寻求…………受
想……………决定…………等贯彻安立……分别
行……………染净…………势用……………令起速行
受,是情感的受,也是从承受到未能明确分别中间的探求。决定,即确定他是什么,彻底明了而安立分别名言,这与想心所一致。染净,即善恶心行,与势 [P117] 用等相同。这样,尽管同时起与前后起有诤,而在认识的发展过程中,识触与受、想、思,确乎可以看作先后代起而为一心聚的重心。
善心所与恶心所
佛法对心心所的辨析,为了净化自心,即了解认识的内容与过程,为善为恶,才能给予对治而净化他。佛法的观心,是应用的心理学,这是学者所不可忽略的。直觉境界的(五)识触,即含有可意与不可意,于是引起自心的痛苦或喜乐──受;种种分别──想;引起见于身体语言的动作──思。五蕴的识、受、想、行,实为从认识到行为的过程。五蕴中的行蕴,以思心所为主。除了受、想以外,以一切善恶心所为行蕴的内容,虽为后起的,但实为当然的结论。
善心所与恶心所,是极复杂的,可以约种种的含义而立种种名的。其中主要的,即三善根与三不善根。根,即为善与恶的根本特性,其它善恶心所,都依此而生起。三不善根,即贪、嗔、痴。贪是有情自体与环境的染着;痴──无明是对于有情无情到切事理的蒙昧;嗔是对他──他人的不能关切,不能容忍的敌视 [P118] 。据真谛译‘随相论’说:“如僧祗等部说:……烦恼即是随眠等烦恼,随眠烦恼即是三不善根……,由有三不善根故起贪、嗔等不善”。这可见一般粗显的贪、嗔、痴,从隐微的,潜行的染根──三不善根而生,三不善根即是随眠。但上座系的学者,以三不善根为欲界粗重的不善,于是乎别立三无记根或四无记根,其实无记根不是经文所说的。四无记根的无明,为隐微的蒙昧心,从不同的性能来分别:我见即痴分,我爱即贪分,我慢──自恃凌他即嗔分。于隐微蒙昧的觉了中,有此我见,我爱,我慢,成为有情识的──极深细的本质。这实为三不善根的内容,不过解说不同。此不善根为一切不善心所的根源;隐微蒙昧虽不是严重的恶心,但到底是不清净的。这相反的善根,即无贪、无嗔、无痴,也是希微而难以明确觉了的。即在到般有情的不善心中,善根也隐微的潜行于心的深处。如经中说:“如是补特伽罗,善法隐没,恶法出现,有随俱行善根未断”(顺正理论卷一八引经)。从此三善根而显现流行,即一般心相应的无贪、无嗔、无痴。如扩充发展到极高明处,无痴即般若,无嗔即大(慈)悲,无贪即三昧。三昧 [P119] 即定心;定学或称心学,而经说“离贪故心得解脱”。无贪为心性明净而不受染着,解脱自在,才是大定的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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