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伦》讲记 |
卷三 观成坏品 第二十一(7)
浏览: 次
背景色: 未选择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 为常为无常
色声香味触法有一个特性,生灭。色有生灭,声有生灭,香味触法皆有生灭。生就是常,灭就是断,所以他说这个所受法,色声香味触法,堕于断常。
因为色声香味触法所受法,有常有无常嘛!生是常,灭是无常,所以他说:「当知所受法,为常为无常。」
大家如果你有因缘能够听懂这个道理,赶紧慧解立行!因为佛道久远,无常迅速。你这一生转眼就过,来生失掉正念,就危险了。不要每天做些不急之务,要知道为生死大事努力。古德有一句话,生死未了,如丧考妣,悲痛不已!你天天做些无常事情,唉!实在可怜。有一天,无常大鬼到来,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们现在生活,生活在刀刃上面啊!要知道可怕啊!
所以认清问题,什么是无常?人我是非,无常;名利,无常;财色名食睡,无常。
唉!奉劝各位,切实觉悟。你如果有一点觉悟了,才深知道庆幸!那叫大丈夫。我们努力,努力什么东西?就在这一点。希望大家各自珍重!
外人又辩论,就说了: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所有受法者」,就是色声香味触法。「不堕于断常」,为什么不堕于断常呢?因为「因果相续故」,所以「不断亦不常」。因灭果生,所以不断不常。这首偈是外人所说的。
下面是龙树菩萨破他。 ♡ 喜欢 (0)
阅读文章如发现错字或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点此报错
上一篇:卷一 观因缘品 第一
下一篇:卷二 观本际品 第十一
热点推荐
精华推荐
-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