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伦》讲记 |
卷四 观颠倒品 第二十三(2)
浏览: 次
背景色: 未选择
我法有以无 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 有无亦不成
「我法有以无,是事终不成。」这半偈我们先讲。「我法有以无」,这个「以」好象应该是「与」。我法就是我,我这个法,有也不生贪恚痴,无也不生贪恚痴。如果我法有,有是自在啊!可以自己作得了主,它怎么起贪恚痴呢?好赌的人赌钱,自己作不了主。如果自己能作得了主,他不赌了。所以有我不生贪恚痴。假使无我呢?也不生贪恚痴。无我的话,谁生贪恚痴?所以我这个法,有和无皆不生贪恚痴。没有贪恚痴,没有烦恼,烦恼无实。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无我,那个烦恼也不成立,就是说无我的话,贪恚痴也不成立。无我,谁贪?谁恚?谁痴?所以假使无我,贪恚痴不成立嘛!
以下龙树菩萨申述理由:
谁有此烦恼 是即为不成
若离是而有 烦恼则无属
「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这是说无我的话,谁有这个烦恼?所以贪恚痴是我生贪啊!没有我,谁生贪?我生恚,没有我,谁生恚?愚痴,我愚痴,假使无我,谁愚痴?那么不就是落空了吗?所以他说:「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不成立嘛!
「若离是而有,烦恼则无属。」如果离开我而有贪恚痴,那这个贪恚痴没有在处了─则无属。贪是贪属于我,恚是恚属于我,痴是痴属于我。没有我,那有所属呢?
以下还是申述理由。这个世间法叫「引申含义」。 ♡ 喜欢 (0)
阅读文章如发现错字或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点此报错
上一篇:卷一 观六情品 第三
下一篇:卷二 观行品 第十三
热点推荐
精华推荐
-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