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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观合品 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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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讲记:观合品第十四
现在看(观合品)第十四。
这是外人问,说龙树菩萨啊!你说一切法空,和经相违背。《阿含经》说,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十二因缘接着说,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这个不空啊!你怎么说一切法空呢?
《阿含经》讲,眼缘色生眼识,就是根、尘、识三事和合为触。触有六种,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这个触是见。耳缘声生耳识,三事和合触,那个触是听。鼻缘香生鼻识,三事和合触,那个触是闻。舌缘味,生舌识,三事和合触,那个触是尝。身缘触,生身识,三事和合触,那个触是觉。意缘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那个触是知。
六种触也叫六触身,都从五阴身心来的。就是见、听、闻、尝、觉、知。经上简单说,就是见闻觉知。这里头有三科,都根据五阴来的。
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这个叫十二入。如果再根据眼缘色生眼识等等的,耳缘声生耳识,那个叫十八界。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称为三科,都是有为法。
这么说起来,经上这么说,龙树菩萨说一切法空,就不对了!
其实我们以理推寻,见闻觉知皆如幻如化,似有而实无。不相信,我们按照道理推寻推寻。
六触里头他讲见,其余从略。龙树菩萨回答说: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见是眼根,可见色尘,见者眼识。这三个东西,各异方。见在内;尘在外;识有的时候在内,也有的时候在外。「各异方」,不同的地方。「如是三法异」,根尘识差异,「终无有合时」,不可能和合。
如果说三事和合有见,那一定是没有和合时没有见。大家记清了啊!既然和合有见,不和合没有见,我们知道根尘识里头没有见。怎么知道呢?如果眼根有见,一定要与尘、识和合。不和合,它没有见。
有人说,眼根有见。那么它有见了,何必和合?所以眼根没有见。色尘也没有见,色尘有见的话,自己就可见了,何必和眼根、眼识和合呢?眼识里头没有见,如果眼识有见的话,不必再和眼根、色尘和合了。因为和合才有见,不和合就没有见嘛!
大家听清楚了没有?如果说眼根没有见,色尘没有见,眼识没有见,三个没有见,和合起来,还是没有见。不可能你没有钱,我没有钱,他也没有钱,你我他和合起来变成有钱,那不可能的事情嘛!
这是依理推寻,我们就知道,外人的观念错误。
我所说的大家听清了吧?有问题可以问。没问题我们接着讲。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染,总说。眼贪色,生染;耳贪声,生染;鼻贪香,生染;舌贪味,生染;身贪触,生染;意贪法,生染。这是总说。
染与可染和染者,和上面见、可见、见者一样,这三事也不能和合。所以他说「亦复然」嘛!染、可染、染者没有和合。
或者我们要问了:明明众生有染啊!怎么没有和合?其实虚妄染,虚妄造业,虚妄受报。如果你知道虚妄的话,问题解决了。
一切法毕竟空,这里头没有染,毕竟空中无染嘛!根据染,又立净。既然染没有,净自然也没有。所以你贪染,虚妄;求净,也是虚妄。不贪不求,静静的,就是它。
贪染固然不对,求净也不对,所以「踏破铁鞋无觅处」,找不到这个东西。等到坐下来,平心静气,诚诚恳恳念一句阿弥陀佛,哎哟!就是它嘛!你刚一声「就是它」,找到了,又没有了。怎么没有?此法不可找,不可求嘛!
「余入余烦恼,皆亦复如是。」十二入里头,他仅仅讲眼色,还有耳声、鼻香、舌味、身触等等,所以他说余入。这儿我们知道他是略说。要是完整地说,应该怎么说呢?应该说: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也如是,没有和合。「余烦恼」,烦恼有无量无边,所谓八万四千烦恼,那是形容多。仅仅染生烦恼,是总说。其余的一切烦恼,也没有和合,所以他说「皆亦复如是」。
这一品,︿观合品﹀,和合,其实是我们错误的观念。法非和合不和合。法不是和合,亦不是不和合。随缘无性,非和合;无性随缘,非不和合。
我们根据这个道理,推演推演看看。既然法非和合不和合,我变个样子说一说。法非有为非无为,对不对?我再说一个,非法身非报化身,对不对?非念非无念,有人认为我说错的,可以举手。非生非灭,非众生非佛。
你想通这一点,叫通达。唯识立五位,资粮位、加行位、通达位、修习位、究竟位。我们净土宗只说往生资粮,其实往生资粮就是加行位。一旦生到西方就见道─通达位。处不退嘛!有三不退,广说有四不退。
我们不要牵涉太多了,牵涉太多了不好,使大家没有完整的概念。
所以说:「染与于可染,染者亦复然。余入余烦恼,皆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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