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文章背景颜色设置
浏览: 次
背景色: 未选择
众生互相残杀,这是因果律,为什么行凶的人,还要受社会人士唾骂憎恨,及法律上处罚,以至判死刑。刽子手奉令处决死刑者,岂不是结了冤永生解脱不了吗?(衡钰)
互相残杀,虽有因果,乃是迷惑者所趋之迷途,冤可解而不可结,乃觉悟者所趋之觉径,迷与觉何是何非,甚分明也,执国政者,遵守一切法规,维系治安,犯法治罪,此即眼前之显因果。倘此不解,而奢谈过去之隐而难明者,更梦呓矣。刽子手代法行刑,不负结冤之责。
上一篇:如何看待前世?前世是怎样子的?
下一篇:皈依后进寺院必须礼拜每位佛吗?没的话要负因果吗?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不发布任何信息
特别声明:本站服务器置于海外,仅供海外华侨浏览
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
WWW.JUEWU.ORG
觉悟佛教网
没有版权,欢迎转载
关于本站
2019-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