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间犯过,阴司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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蕅益大师《见闻录》,载湖北一生员,权理五殿阎罗王事。一夜至阴间,见一簿,载其妻盗杀邻鸡,连毛一斤十二两,因折其簿角记之。醒问其妻:“何得盗杀邻鸡?”其妻不承任。曰:“汝还瞒我,阴间簿上已载,汝盗杀邻鸡,连毛一斤十二两。”妻言:“院中晒东西,鸡来吃,以物掷之,即死,尚未动。”令称之,果一斤十二两。令持鸡,并一鸡之价钱以还,为彼说其来历,祈勿见怪。其夜入阴视簿,则折角仍旧,一字已无矣。(续编上·复某居士书)
好食鸡蛋,中毒生卵
鸡卵吃素之人不可食,以有生机故。即无生机,亦不可食,以有毒质故也。有谓无雄鸡之地,卵无生机,此地甚少。昔一人好食鸡蛋,久则腹中余毒,生许多鸡卵及小鸡。诸医不识其病,张仲景令煮蒜食之,则吐出许多鸡子,及已有毛并无毛之鸡。令一生勿再食,食则无法可治。可知鸡卵之祸大矣。(三编上·复罗智声居士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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