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册 佛教常识

第五课、寺院清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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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课 寺院清规

  传统丛林道场重视制度,不但个人有戒牒,僧团也有清规。

  「清规」是指禅宗寺院组织章程及寺众日常生活的规则,亦即禅宗丛林关于大众行、立、坐、卧等威仪所订定的僧制,为众僧所必须遵守的仪规,类似现代的「共住规约」,是为僧众日常修行的规范,以及僧团组织、行事的依循。因此,「清规」是健全僧团的圭臬。

  中国禅宗自达摩东来后三百年中,禅僧多依住在律院或岩穴、树下,并未营立禅刹,直到唐朝「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才开始营建禅刹,并参照大小乘经律,制定丛林规矩,撰清规二卷,广为流行,世称古规、古清规、百丈清规,这是禅宗清规的开始,此后,天下丛林皆依此而为寺院生活的仪则。

  由于百丈禅师为禅宗丛林立下《百丈清规》,使得中国的僧团走向制度化、合理化的僧伽生活。例如明定四十八单职事,各司其职,使得寺务运作组织化、系统化;又订定各种修持行仪、日用轨范等,使得僧众具足威仪,心不放逸,身不踰矩。尤其设立住持一职,领众薰修,综理寺务,丛林规模于焉建立。

  可惜《百丈清规》一书历经时代更迭,今已散佚。现行通用的《敕修百丈清规》,是元代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辉奉敕重新编修,其中前四章规定有关祝圣、国忌、祈祷、佛诞节、涅槃节、达摩忌、百丈忌及各寺历代诸祖忌等仪式,此皆律所未定,古规所缺者;五至九章,则为丛林的规章制度,包括住持日用、职事行事、两序进退、大众修持等。

  《百丈清规》之后,我国陆续撰出的清规尚有:宋代宗赜作《禅苑清规》、瑞严无量宗寿禅师作《日用小清规》、婺州金华惟勉禅师作《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元代东林泽山弋咸禅师作《禅林备用清规》、中峰明本禅师作《幻住庵清规》、道齐作《禅苑清规总要》、继洪作《村寺清规》、明代天界道盛禅师作《寿昌清规》、清道光源洪禅师著《百丈清规证义》等,近代则有《金山江天禅寺规约》、《高旻寺规约》、《佛光山禅堂规约》等。

  除了上述所列各种清规,道融的《丛林盛事》、惠彬的《丛林公论》、慧洪的《林间录》、净善的《禅林宝训》、无愠的《山庵杂录》等,都是认识丛林行事、仪规的重要文献。

  此外,其它宗派也有仿效清规而制定规制者,如律宗的省悟作《律苑事规》三卷,天台宗的自庆作《教苑清规》一卷等。是以清规虽为百丈禅师首创,旨在建立禅宗规范,却为后世各宗各派所共遵。

  丛林清规,礼法有度;丛林生活,祥和有序。丛林道场体现了中国儒家所向往的天下为公、人人崇乐好礼的理想蓝图,无怪乎时人每见僧团两序行仪,无不慨歎「礼失求诸野」!遗憾的是,明代以后,教门的规制混乱,丛林的行法也随之废弛。 喜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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