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为何不是“感恩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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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37岁的他生前曾资助了100多位贫困学生或残疾人。丛飞逝世的消息迅速在网络论坛传播,引人注意的不仅是网友们的追思,还有一则重新被找出的“旧闻”。据2005年7月11日《晶报》报道,丛飞病重住院之后,有的受助者对他表示关心和慰问,有的受助者却不闻不问甚至冷语相讥:另一位受助者认为丛飞资助自己另有所图,称自己太忙,没有时间看望丛飞;还有一位家长得知丛飞生病暂时没有能力继续支付他孩子的学费,没有任何安慰的话语,而是反问“他什么时候治好病出来挣钱”;一个女孩干脆让丛飞给她寄去MD。恕我孤陋寡闻,直至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MD,经过搜索才知道它指小型数字化随身听。
丛飞的遭遇让人想起10年前的戴厚英事件和4年前的留学生杀人事件。1996年8月,著名女作家戴厚英及其侄女在上海家中被杀,后来警方发现凶手是戴厚英的中学老师的孙子。戴厚英曾帮其寻找工作,但是他却潜入戴家谋财害命。2002年1月,被称为“中国留学生之父”的日本老人吉野谕惨遭杀害,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是中国留学生。“感动中国”的故事,有的居然成为“农夫和蛇”的寓言。面对这些让人无法接受的现实,我们究竟需要反思什么呢?部分受助者的素质有待提高,这不需多说,还有更多需要深入探讨的地方。
有关专家曾就丛飞的遭遇展开讨论,提出培养感恩意识看法,这无疑很重要。但需要指出的是,“感恩文化”如果缺乏信仰来保障,它很容易被混同于“感恩戴德”的臣民心理。所谓“感恩”,更多的是出于对人类共通的一种本性的感激之心,绝非“感谢恩赐”的意思。从人格上来说,感恩者和被感恩者是平等的,只不过出于各种原因前者产生某种匮缺需要后者的援助。目前社会各界在倡导感恩意识的时候,并没有对两者进行区分。一些领导教训员工要学会“感恩”,否则予以开除,这种把工作机会视为一种“赐予”从而确立的主仆关系,与“感恩文化”相隔十万八千里。一些学校在资助困难学生的时候,也喜欢举行各种仪式,这种“示众型援助”非但无法唤起反而可能摧毁受助者的感恩之心,因为他们接受援助已经付出了把自己展览于众人面前的代价。
从丛飞的遭遇也可以看出,“感动中国”需要有一系列的文化来保障,否则可能会很脆弱,我们不止一次地听到救人英雄遇到困难无人相救的新闻。同样需要反思的是,每次“感动中国”的事件发生之后,那些可敬的当事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但是当事人所面对的问题却常常被忽视。正因为对“模范”的兴趣往往大于“模范”关注的那些人物,核心问题才常常被略过。因此,如果想让“感动中国”成为“感恩中国”,恐怕还是需要把目光投向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某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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