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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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戒
比丘戒,梵语upasam!panna,或 upasam!pada^,巴利语同。音译邬波三钵那。意译近圆,有亲近涅盘之义。又作近圆戒、近具戒、大戒。略称具戒。指比丘、比丘尼所应受持之戒律;
比丘戒
因与沙弥、沙弥尼所受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称具足戒。依戒法规定,受持具足戒即正式取得比丘、比丘尼之资格。
简介
比丘戒有二五○戒,比丘尼戒有三四八戒。据四分律所载,戒可大别为八种,即波罗夷(比丘四,比丘尼八)、僧残(比丘十三,比丘尼十七)、不定(比丘二)、舍堕(比丘三十,比丘尼三十)、单堕(比丘九十,比丘尼一七八)、波罗提提舍尼(比丘四,比丘尼八)、众学(比丘一百,比丘尼一百)、灭诤(比丘七,比丘尼七)。其余十诵律、五分律、善见律毗婆沙、巴利戒本等所传各异。受此戒时每有特别受戒之作法,例如具备三师七证、白四羯磨等条件。又由具足戒中抽取五戒、八戒等,相应于根机而令遵守之,并次第诱导,乃持具足戒之前方便,称具戒方便。受戒之资格则不得与十三难十遮互相抵触。
经书记载
《增一阿含经》引: 释道安上师在序中说:此经往往有律语,有些在外国不许沙弥与在家人阅读。“而今以后,幸共护之,使与律同,此乃兹邦之急者也。斯谆谆之悔,幸勿藐藐听也。”戒律是如来秘宝,古来不轻以示人。小众不得听大众的说戒羯磨,所以古德多认为未受具足戒者,亦不得阅读大戒,否则便成“贼妆而障受大戒。即不得听,也不得读。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云:“比丘经典总有三藏。在家俗侣得闻二藏,谓论及经。毗奈耶教是出家轨式,俗不合闻。”
《僧祗律》中规定,比丘若向未受具人说五篇七具之名,便犯越毗尼罪,这是比丘不应鼓励小众及俗人看律的有力根据。
《分别功德论》云:毗尼者禁律也,为二部僧,非沙弥清信士女所可闻见。
《大藏辑要》引: 杨仁山居士引序例中说“小乘律,声闻调伏藏,非受具戒者,不宜检阅。”
《戒本疏行踪记》(引十住毗婆沙论)云:“三藏为言,律藏胜故、蜜故、为佛独说,制必僧中,不许余众之所读诵;非所学故。”《大智度论》“毗尼中说白衣不得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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