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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问答

怎样正确理解《金刚经》与《圆通章》的这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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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海法师:怎样正确理解《金刚经》与《圆通章》的这两句话?

  《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云:“若众生心,忆佛念佛,现前当来必定见佛。”怎样正确理解两部经中的这两句话?恭请法师慈悲开示!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金刚经》是说理的,而《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是重在事相上的开发。

  比如,我们的心在忆佛念佛时,佛是法界之身,入于众生心想之中,于是我们自心忆佛念佛的时候,自心即是佛的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于是我们以现前当来念佛的心,熏习见佛的资粮,那么我们现前当来必定见佛。这是从事相上来肯定修行的力量是真实不虚的。而且从事相上有如是因,必然引发如是果,这是真实不虚的。

  而《金刚经》所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而这个“如来”是讲法性的本来相状,远离名句文声,远离事相。事相不空,难见本性。我们所说,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你要执着这些言语相、事相、虚妄分别,就不能见到如其本来的如来相状。佛是从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成就的佛的圆满法报化三身。

  见如来是见法身佛,是见法性。见佛呢,忆佛念佛,见到应身佛、报身佛的时候,是有相的。所以从有相的心上来说,我们能够忆念佛的相,就能见到佛的相,这个和一般的住相是不一样的,忆佛的相和世间上以音声见佛是不一样的,和住于音声相不能见到法性也是不一样的。法性、法身如来是无相的,报化二身是有相的,从所见的对象不一样也是可以区分的。

  从因上来说,一个是见法性真理,一个是从事相上修行来说。一个是着重理上的开悟,一个是着重事相上的修持。而理事往往是要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两句话是圆融的。《金刚经》所说是从理上来悟到万事万物的本性。《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所说,是从如是因如是果,我们从因果的相状来说,我们忆佛念佛必定见到佛的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乃至应身佛、报身佛的相都能圆满见到,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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