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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邪淫

邪淫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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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淫 邪淫的方式   补充说明 所受果报
婚前同居 不是夫妻 夫妇以外的淫事。除了夫妇之间的男女关系外,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均为邪淫。
1.堕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
2.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3.眷属不得随意。
4.淫欲为因,生死为果

   
生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以及死生生死,轮回之苦。

<正法念处经>云:“若邪行人,不善视察,犯非法淫,或在浮图!或近浮图,恶业因缘,命终堕大地狱,受大苦恼!常有呋蚁恶虫,啾肉饮血!食其五脏,食已复生,经无量岁,常被烧煮!罪业尽后,生于人中;贫穷下贱,受余残果。” 

《八师经》云:“佛告梵志日:犯戒淫人妇女,或为王法捕治,身自当罪!死入地狱,卧于铁床!或抱铜柱,地狱罪毕,当受畜生道。” 

《地藏经》邪淫的果报先是“若遇邪淫者。说雀鸽鸳鸯报。”然后是:“是诸众生。先受如是等报。后堕地狱。动经劫数。无有出期。”



附:什么是三恶道?

畜生道
包括牛羊豕马及一切虫禽兽等。此等众生,生活住处多受自然的支配,无改造环境的能力。有的依附人类生活,如牛羊鸡犬等;有的弱肉强食,如虎狼之于獐兔,鹰鹞之于雀虫。

饿鬼道
是一种孤贫潦倒受苦之鬼,经常处在饥渴之中,到处游行求食不得。佛经中谓有历千百年不闻浆水之声者,常受饿渴痛苦,故名饿鬼。

地狱道
即地下牢狱受苦之处,有“八寒地狱”、“八热地狱”、“无间地狱”等等。

 


 
婚外恋婚外情
婚外通奸
包二奶
一夜情
卖淫嫖娼
(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
口交 不适当方法 若在“三道”[指:口腔,小便道,及肛门]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肛交
意淫 自淫不清净 若在“自淫”时[因无实体对象]起妄心,产生了与他人作非梵行想(一解:把自己的配偶想象为他人的配偶);又见到属他人之妻,不怀好意,产生了自己与之作非梵行想,这种单方面的“意淫”,也名邪淫。
手淫
用性具自淫
看色情物品
把自己的配偶
想象为他人的配偶
意淫不清净
睡眠或醒时被逼淫 不是自愿 殴打强迫或迷奸,非自愿。
男同性恋 不适当对象

若对畜生{女},对已经坏烂的[女尸],对众多[女性],对狱中的[女犯],趁人之危,对逃亡的女性,对师长的妻子,对出家尼众等亲近,作非梵行的,名为邪淫。已经出家的人,虽已无所系属,但对自己的亲属,王属等作非梵行的,得淫罪。在恶世时,乱世时,暴君出世时,怖畏时刻,若强令自己的妻妾剃发出家,当出家后,仍同她作非梵行的,得淫罪。

女同性恋
阉人及阴阳二性不全人
变性人(有时变男,有时变女)
对男女尸体
对动物
出家人
自己的父母
兄弟姊妹
七代以内的亲属
未成年的少男少女
在死尸旁 不适当的
地点场所

在道路边,塔庙边,祠寺边,大众集会之处,若自身,若与他人在上述等地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若在木,泥,画像旁(一解,应指圣贤像),以及死尸等人边,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道路旁边
塔庙、祠堂附近
经书前、佩戴加持品
大众集会之处
佛像或圣人的塑像画像旁边
僧众附近
有光线的地方
于对方有害的地方
白天 不适当时间

在白天、受持斋戒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间、生患不能作不净行的疾病期间、产妇尚未完全康复期间以及伤心忧愁之时作不净行
怀孕时(哺乳期、妊娠期)
月经期间
受斋戒时
生病时
为父母、兄弟、国王
守“灵”期间
伤心忧愁之时
一夜之内作超过五次 不适当次数 在一夜之内作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

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唯三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无。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从其亲属、王所、得罪。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若到三道,是得淫罪。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注:处女(指未婚女)
 

对优婆塞来说,除了夫妇之间的男女关系外,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均为邪淫。有关邪淫在戒律上,有详细的规定。本经在这里仅讲了其中的几个主要方面,优婆夷可参照领会,同样适用。

若在“非时”[制戒律所规定的不应行淫的日期及时间],“非处”[指戒律所规定的不应行淫的处所及“三道”],“非女”[指除女性以外的,各种不同性征的人,畜之类],“处女”[未婚女],“他妇”[有夫之妇],“属自身”[在自身行淫]等情况下行淫的,均为邪淫。

 

邪淫罪,只有东,西,南三大洲有,北郁单越洲则无邪淫罪。

若对畜生{女},对已经坏烂的[女尸],对众多[女性],对狱中的[女犯],趁人之危,对逃亡的女性,对师长的妻子,对出家尼众等亲近,作非梵行的,名为邪淫。

已经出家的人,虽已无所系属,但对自己的亲属,王属等作非梵行的,得淫罪。

在恶世时,乱世时,暴君出世时,怖畏时刻,若强令自己的妻妾剃发出家,当出家后,仍同她作非梵行的,得淫罪。

 

若在“三道”[指:口道,小便道,及大便道]作非梵行的,得淫罪[有关“三道”,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得不同轻罪或重罪。此处从略]。

在道路边,塔庙边,祠寺边,大众集会之处,若自身,若与他人在上述等地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若在父母,兄弟,国王死亡后守护“灵”期内,或先与他人约会,或先应允他人,或先接受财礼,或先接受邀请[其目的是为了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若在木,泥,画像旁(一解,应指圣贤像),以及死尸等人边,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若在“自淫”时[因无实体对象]起妄心,产生了与他人作非梵行想(一解:把自己的配偶想象为他人的配偶);又见到属他人之妻,不怀好意,产生了自己与之作非梵行想,这种单方面的“意淫”,也名邪淫。
 

以上所列举的邪淫罪,也有轻重,从“重烦恼”[如贪嗔痴比较强烈],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发生的,则得轻罪。

以上摘自《优婆塞戒经讲义》校对无误。以下是我的补充看法。怕有人不能了解。“属自身”[在自身行淫],“自淫”都说的是手淫或者是其他的自淫方式。“口道,小便道,及大便道”,指口交,肛交,小便道性交。“非女”指同性恋,人畜之间,与太监等等。见他人之妻的意淫也是邪淫。夫妻之间的非时非处行淫也是邪淫。
 

用性具自淫也是邪淫,

卖淫嫖娼就更是邪淫了。

邪淫有罪,必有恶报。

一夜情是邪淫;

婚外恋婚外情包二奶婚外通奸是邪淫;

婚前同居偷尝禁果试婚是邪淫(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得到法律承认保护即是未婚同居)。

如果再由于这种邪淫引起的堕胎杀生更是罪过无量无边,要在地狱受无量无边的痛苦。希望大家谨慎小心。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忘。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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