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文章背景颜色设置

佛说梵网经 白话

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四食五辛戒

浏览: 次 

背景色: 未选择

  第四食五辛戒

  译文

  佛弟子,不得食五种辛物:大蒜、韮菜、葱、小蒜、兴渠(产于印度,汉地无此种辛物)。这些辛物,既不可单食,亦不可杂在食物中吃。若明知而故食,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苳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①。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一切食中不得食:指不能作配料夹杂在食物中吃。但若患病,确实需要,不在此例。

喜欢 (0)
阅读文章如发现错字或错误,欢迎指正,以利弘法。点此报错

热点推荐

精华推荐

  •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均来自网络,本站不发布任何信息

特别声明:本站服务器置于海外,仅供海外华侨浏览

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

WWW.JUEWU.ORG

觉悟佛教网

没有版权,欢迎转载

关于本站

2019-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