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忍(佛教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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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忍(佛教解释)
佛教术语。法忍(安受苦忍):菩萨在修道的过程中应忍受饥、渴、寒、热、天灾人祸、疾病等世间的一切苦法。忍者,忍耐、忍许之意。堪忍违逆之境而不起瞋心之谓;信难信之理而不惑为忍,即施於所观之法而忍许。
瑜伽论曰:「云何名忍,自无慎勃,不报他怨、故名忍。」大乘义章卷十一曰:「於法实相安住为忍。」卷十二曰:「慧心安之,名之为法,忍行不同,一门说五。」五即五忍:一、伏忍,二、信忍,三、顺忍,四、无生忍,五、寂灭忍。依法忍可得离惑明理之智决定,谓之法智。故忍为断惑之位,属于因;智为证理之位,属于果。法忍通常有苦法忍、道法忍之别。小乘之见道信忍欲界苦谛之理,谓之苦法忍;信忍道谛之理,谓之道法忍。又大乘菩萨於初地之见道信忍无生之理,谓之无生法忍。其他尚有种种之法忍,略举如下:一、为生法二忍之一:此法忍有二,一於非心法之寒、热、风、雨、饥、渴、老、并死等能忍而不恼怒;二於心法之瞋恚忧愁等诸烦恼,能忍而不厌弃。二、为三忍之一:唯识论卷九曰:「忍有三种,谓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察法忍。」谛察法忍又称无生忍、不起忍等,意即谛观真理而安住於无生之理者。三、为六忍之一:六忍指信忍、法忍、修忍、正忍、无垢忍、一切智忍。此一法忍即於十行位中修习假观,如一切法空无所有,而能假立一切法,以化诸众生,於假法中忍可信证,故名为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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