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教基层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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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教基层组织法
——节录《复曹培灵居士书》
关于佛教基层组织法, 目前最好结合爱国主义,与当地抗美援朝分会,中共地委统一战线部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接洽,成立佛教界抗美援朝委员会或工作组,把佛教界团结在爱国行动之中,则有许多便利。一、符合政府对于各界人民的要求。二、以爱国的行动,纠正佛教界的超然世外、脱离现实的封建作风。三、爱国必须先知祖国之可爱,因此展开广泛与深入的学习。四、爱国不能徒托空言,必须结合增产捐献,因此展开劳动生产。五、在工作当中可以考验谁是爱国,谁是爱教的,因而产生领导人物及干部。六、其他一切佛教问题,在爱国的前提下,可以争取解决。七、佛教徒在爱国行动上与各界人民取得一致,可以改变视听。得到尊重。八、抗美援朝结束之后,经过改组,就是佛教会。九、经常有上级督促指导,不致空挂招牌。十、人事勺工作的伸缩性很大,灵活应用,决不会生毛病。组织抗美援朝委员会有此十利,所以北京只成立了佛教界抗美援朝委员会而没有筹备佛教会。关于北京佛教界抗美援朝委员会成立的经过,见《现代佛学》第六期通讯栏。现在我仃)设秘书处及宣传组织两部,由此统率各区代表,进行工作。区代表足每区寺庙负责人共同推举出来的,人数不等,每人负责联络几个寺庙成为一组。遇有什么事情,由会通知区代表,区代表再分头通知他们联络的几个寺庙,非常迅速便利。每星期六下午区代表集合开会——次,检讨工作,进行学习。会中费用,归各寺庙分别负担,而由区代表经收。以上是北京佛教界组织的实际情况,一般都认为比以前的佛教会好,各地佛教界如果要依照我们这样做也并非烦难的事。关于组织其他佛教团体,则武汉有佛教联合会,昆明有佛教联谊会,四川有佛教工作委员会,南京有佛教革新委员会,杭州宁波有佛教协会筹备会,只要条件具备,都可取法。
(编者按:本刊叠接各地佛教徒来函询及佛教会的组织问题,颇为迫切,兹节录《现代佛学》巨赞法师复曹居士书论关于佛教的基层组织法,以作总答复之建议,希望各地佛教徒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组织起来。)
(原载《弘化月刊》1951年第7卷第1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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